深圳市凯中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审核意见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深圳市凯中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深圳市凯中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深圳市凯中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就审议事项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的审核意见经审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和《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规定。该预案基于公司实际情况,兼顾了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和公司可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情形,同意本利润分配预案。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审核意见
经审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规范、健全、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按公司内部控制各项制度的规定进行,在流程控制、财务会计控制、募集资金管理、信息披露、关联交易、重大投资、对外担保、人力资源等方面的控制严格、充分、有效,保证了公司经营管理的正常进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运作的实际情况,同意本报告。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审核意见
经审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其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法、违规的情形。《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同意本报告。
四、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关于2025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的议案》的审核意见
经审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为:本次申请综合授信及担保的主体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公司对相关财务风险能够进行有效控制,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综合授信有利于公司相关业务的拓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本次申请金融机构综合授信额度及为子公司(包括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的审核意见
经审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为:为保证公司主营业务的稳健发展,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主要投资与主业经营密切相关的外汇衍生产品。公司通过合理的外汇衍生工具锁定交易成本,有利于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的风险。针对外汇衍生品交易,公司已建立了《金融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能够有效规范金融衍生品投资行为,控制金融衍生品交易风险,同意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事项。
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议案》的审核意见
经审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为:公司编制的《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符合实际情况,对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背景、业务基本情况、必要性和可行性、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等事项作出了充分详细的说明,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拟开展以外汇套期保值为目的的外汇金
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具备必要性和可行性,公司已建立完善的《金融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并明确风险应对措施,业务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七、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的审核意见
1、2024年度,公司未发生控股股东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延续到报告期内的关联方违规占用资金情况。
2、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除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担保外,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亦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公司上述担保属于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资金合理利用的需要,均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充分揭示了存在的风险,并认真履行对外担保情况的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在报告期内已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建立了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并得到良好执行,不存在资金被占用及违规担保行为。
八、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的审核意见
1、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下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的情形。
2、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由公司自主决定、员工自愿参加,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前,公司已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充分征求员工意见,不存在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要求员工参加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3、公司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使员工利益与公司长远发展更紧密地结合,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确保公司持续、稳定发展。
4、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5、公司制定的《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旨在保证本次员工持股的顺利实施,确保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规范运行,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
(以下无正文,为《深圳市凯中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审核意见》签署页)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凯中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审核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刘祥青
独立董事(签字):
冯 艳
独立董事(签字):
王成义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