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作为深圳市凯中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对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1、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下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的情形。
2、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前,公司已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充分征求员工意见,遵循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原则,不存在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要求员工参加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3、公司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使员工利益与公司长远发展更紧密地结合,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确保公司持续、稳定发展。
4、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5、公司制定的《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旨在保
证本次员工持股的顺利实施,确保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规范运行,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
深圳市凯中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冯艳、刘祥青、吴瑛
2025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