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23 证券简称:凯中精密 公告编号:2025-009
深圳市凯中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深圳市凯中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预案的基本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70,110,812.62元,母公司净利润为88,911,709.79元。根据《深圳市凯中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以2024年度母公司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8,891,170.98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644,963,772.71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516,084,471.06元。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总股本328,368,949股扣减证券账户中已回购的股份数量870,679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该部分股份不享有本次利润分配的权利),即股本327,498,27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共计派发现金50,000,000.00元,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约为1.526725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共计派发金额未超过公司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期末可供分配利润,未出现超分配情况。
2024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135,000,000.00元,2024年度公司未进行股份回购事宜,因此公司2024年度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总额为135,000,000.00元,占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净利润的比例为79.36%。
若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比例将按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进行相应调整。
二、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现金分红方案指标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现金分红总额(元) | 135,000,000.00 | 43,292,098.54 | 10,000,000.00 |
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0 | 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70,110,812.62 | 76,718,600.89 | 24,784,723.94 |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 644,963,772.71 | ||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 516,084,471.06 | ||
上市是否满三个 完整会计年度 | 是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 188,292,098.54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 90,538,045.82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 188,292,098.54 | ||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否 |
注:1、上表中的“2024年度现金分红总额”包含已实施的2024年半年度、2024年前三季度现金分红金额和本次拟实施的2024年年度现金分红金额。
2、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第十八条“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视同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纳入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2023年度“现金分红总额”中包含回购股份金额。
(二)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具体原因
公司2022、2023、2024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达188,292,098.54元,占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207.97%。公司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规定的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三、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偿债能力、资金需求和股东投资回报等因素,符合公司制定的利
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公司的现金分红水平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公司2024年、2023年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的合计金额均为86,345,000.00元,分别占对应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2.42%、
2.26%,未达到公司总资产的50%以上。
四、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
1、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和《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规定。该预案基于公司实际情况,兼顾了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和公司可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情形,同意本利润分配预案。
2、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股东回报、公司发展阶段及未来经营规划等因素,结合了公司当期经营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和《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3、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和《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利润分配及现金分红的有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状况、未来发展需要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五、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2、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凯中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