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中精密(002823)_公司公告_凯中精密: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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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中精密: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7-02

证券代码:002823 证券简称:凯中精密 公告编号:2024-060债券代码:128042 债券简称:凯中转债

深圳市凯中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或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7月1日(星期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7月1日(星期一)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7月1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7月1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坪山区龙田街道规划四1号公司5楼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4、投票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社会公众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张浩宇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4人,代表股份数143,294,24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3298%。其中:

(1)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数143,163,34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2847%。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数130,9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51%。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2人,代表股份数130,9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51%。其中:

(1)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0人,代表股份数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数130,9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51%。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3,165,24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00%;反对129,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515%;反对129,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48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0000%。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深圳市凯中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143,165,24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00%;反对129,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515%;反对129,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48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深圳市凯中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3,165,24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00%;反对129,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515%;反对129,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48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4、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外部董事津贴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3,165,24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00%;反对129,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515%;反对129,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48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5、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外部监事津贴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3,165,24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00%;反对129,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515%;反对129,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48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6、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6.01 提名张浩宇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总表决情况:同意143,165,24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515%。

表决结果:张浩宇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6.02 提名吴瑛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总表决情况:同意143,165,24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515%。

表决结果:吴瑛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6.03 提名吴琪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总表决情况:同意143,165,24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515%。

表决结果:吴琪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6.04 提名余小云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总表决情况:同意143,165,24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515%。

表决结果:余小云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6.05 提名姚可夫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总表决情况:同意143,165,24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515%。

表决结果:姚可夫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6.06 提名安家伟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总表决情况:同意143,165,24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515%。

表决结果:安家伟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7、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候选人的议案》

7.01 提名刘祥青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总表决情况:同意143,165,24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515%。

表决结果:刘祥青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7.02 提名冯艳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总表决情况:同意143,165,24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515%。

表决结果:冯艳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7.03 提名王成义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总表决情况:同意143,165,24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515%。

表决结果:王成义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8、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8.01 提名叶倩茹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总表决情况:同意143,165,24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515%。

表决结果:叶倩茹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8.02 提名冷文广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总表决情况:同意143,165,24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9.9100%。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515%。

表决结果:冷文广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天元(深圳)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刘丹、叶晔

(三)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深圳市凯中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天元(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深圳市凯中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凯中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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