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莱英(002821)_公司公告_凯莱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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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03-29

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报告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聘任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为公司2024年度境内审计机构,聘任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安永”)为公司2024年度境外审计机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规则》等规定和要求,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上述公司聘请的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年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审计机构信息

(1)安永华明

1、基本信息

安永华明于1992年9月成立,2012年8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中外合作的有限责任制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截至2024年末拥有合伙人251人,首席合伙人为毛鞍宁先生。安永华明一直以来注重人才培养,截至2024年末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逾1700人,其中拥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超过1500人, 注册会计师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逾500人。安永华明2023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总收入人民币59.55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人民币55.8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人民币

24.38亿元。2023年度A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137家,收费总额人民币

9.05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安永华明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保险涵盖北京总所和全部分所。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安永华明近三年不存在任何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安永华明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3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纪律处分0次。1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4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0次;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个人行为受到行政监管措施各1次,不涉及审计项目的执业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事项不影响安永华明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2)安永

安永为一家根据香港法律设立的合伙制事务所,由其合伙人全资拥有。安永为众多香港上市公司提供审计、税务和咨询等专业服务,包括制造业、金融业等。安永自成立之日起即为安永全球网络的成员,与安永华明一样是独立的法律实体。

安永根据香港《会计及财务汇报局条例》注册为公众利益实体核数师。此外,安永经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批准取得在中国内地临时执行审计业务许可证,并是在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US PCAOB)和日本金融厅(JapaneseFinancial Services Authority)注册从事相关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安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每年购买职业保险。

香港会计及财务汇报局对作为公众利益实体核数师的安永每年进行检查,而在此之前则由香港会计师公会每年对安永进行同类的独立检查。最近三年的执业

质量检查并未发现任何对安永的审计业务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二、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2024年年报工作安排,安永华明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经审计,安永华明及安永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安永华明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安永华明及安永全面配合公司审计工作,充分满足了上市公司报告披露时间要求,制定了详细的审计计划与时间安排,并且能够根据计划安排按时提交各项工作。安永华明和安永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充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情况

(一)经评估和审查后,审计委员会认为安永华明和安永具有独立的主体资格,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能够满足审计工作的要求。其近一年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且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及独立性足以胜任,工作中亦不存在损害公司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权益的行为。

(二)2025年1月17日,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与

安永华明就2024年度审计计划、审计范围和时间安排等情况进行了沟通和汇报。

(三)年报审计期间,审计委员会通过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进行沟通,听取了安永华明和安永在关键审计事项、期后事项等方面的汇报,并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建议。

(四)2025年3月25日,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听取了安永华明和安永的2024年度审计情况汇报,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续聘2025年审计机构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安永华明和安永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综合上述情况,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安永华明和安永作为公司2024年度的审计机构,在审计过程中勤勉尽责,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按时完成了公司2024年度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

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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