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分别审议了《关于公司董事2024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薪酬方案的议案》和《关于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第四届董事会第六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生效,董事和监事薪酬方案基于谨慎性原则进行回避表决,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情况详见《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相应章节披露内容。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体系,促进公司的稳定经营和发展,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规则》等公司相关制度,结合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公司制定了2025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一、适用范围
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三、薪酬标准
1、独立董事
公司独立董事采用津贴制,2025年度津贴标准为15万元整(含税)/年,按月平均发放。
2、非独立董事
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根据公司相关薪酬管理办法,并结合当年经营业绩、工作绩效等在公司领取薪酬,不另行领取董事薪酬;未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领取薪酬。
3、高级管理人员
在公司任职的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
4、 监事
在公司任职的监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不再另行领取监事津贴。
四、其他规定
1、上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其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
2、董事参加公司董事会会议、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股东大会以及与履行董事职责发生的相关费用由公司承担。监事参加公司董事会会议、监事会会议、股东大会及与履行监事职责发生的相关费用由公司承担。
3、根据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第四届董事会第六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生效,董事和监事薪酬方案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决议;
3、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决议。
特此公告。
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