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中科(002819)_公司公告_东方中科:华泰联合证券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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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16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核查意见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独立财务顾问”)作为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中科”、“公司”或“上市公司”)2021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以下简称“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对东方中科本次交易在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21〕3033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于2021年10月26日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27,624,309股,发行价格为21.7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599,999,991.48元,扣除与本次发行有关费用人民币28,651,287.06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571,348,704.42元。

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21]第110C000730号)。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根据《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的相关费用和补充流动资金。

1、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562,403,142.11元,累计支付本次交易的相关费用11,215,766.83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的余额为人民币758,310.98元(含已计入募集资金专户利息和理财收入3,028,515.50元)。

2、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已于2023年4月19日完成注销手续,余额人民币762,424.01元(含2023年度利息收入4,113.03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等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

根据管理制度并结合经营需要,公司从2021年11月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开户银行、独立财务顾问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已于2023年4月19日完成注销手续,余额人民币762,424.01元(含2023年度利息收入4,113.03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三、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2021年11月18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中介费用共计人民币9,458,546.31元。2021年11月19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支付中介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9,458,546.31元置换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的中介费用共计人民币9,458,546.31元。已由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专项审核并由其出具了致同专字【2021】110C017707号《关于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预先支付中介费用的鉴证报告》,独立董事发表明确同意意见。

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情况。

(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四)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见附表1。

四、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东方中科《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致同专字(2024)第110ZA0001号鉴证报告。报告认为,东方中科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3年度专项

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有关规定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东方中科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3年度,上市公司已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有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了配套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六、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2023年度,东方中科已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配套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情况,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等法规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附表1:
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 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57,134.87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76.24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57,438.13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0%
承诺投资项目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 (1)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支付本次交易的相关费用4,000.001,134.87-1,121.5798.83%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补充流动资金56,000.0056,000.0076.2456,316.56100.57%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合计60,000.0057,134.8776.2457,438.13100.53%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截至2021年11月18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中介费用共计人民币9,458,546.31元。2021年11月19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支付中介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9,458,546.31元置换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的中介费用共计人民币9,458,546.31元。已由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专项审核并由其出具了致同专字【2021】110C017707号《关于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预先支付中介费用的鉴证报告》,独立董事发表明确同意意见。 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不适用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不适用

注:上表中,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57,438.13万元大于募集资金总额57,134.87万元,超出部分303.26万元系计入募集资金专户利息和理财收入。

(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余佳洋 郑士杰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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