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中科(002819)_公司公告_东方中科: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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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3-11-14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3年11月1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以投票方式表决。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11月7日通过专人送达、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王戈先生主持,与会董事对各项议案进行审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议案一: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2023年度的审计服务,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经理与其协商确定具体审计费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尚需通过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二: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审计和评估机构选聘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审计和评估机构选聘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尚需通过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3年11月30日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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