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3年8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以投票方式表决。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8月18日通过专人送达、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魏伟女士主持,与会监事对各项议案进行审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的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董事会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的《2023年半年度募集
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2023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由于公司实施了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相关股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拟对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此次调整符合相关股权激励计划以及相关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监事会同意对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等机构融资提供担保,有利于子公司的业务发展,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
担保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尚需通过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将择机提请召开股东大会审议本事项。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