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中科(002819)_公司公告_东方中科: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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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3-06-09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3年6月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以投票方式表决。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6月2日通过邮件方式送达给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魏伟女士主持,与会监事对各项议案进行审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解除限售期行权/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解除限售期行权/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同时,监事会对行权/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认为本次可行权/解除限售的17名激励对象(股票期权部分7名,限制性股票部分10名)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本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因此,监事会同意上述7名激励对象获授的7.00万份股票期权及10名激励对象获授的12.50万股限制性股票按规定行权/解除限售,并同意公司为其办理相应的手续。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参考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

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解除限售期行权/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三年六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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