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审计报告及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专项核查报告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审计报告》[致同审字(2023)第110A009798号]、《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专项核查报告》[致同专字(2023)第110A007253号]。
经过事后复核,需要对上述文件进行更正,具体更正内容如下:
一、《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审计报告》之“财务附注”之“十三、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补充披露如下:
资产负债表日后利润分配情况
拟分配的利润或股利 | 18,347,700.12元 |
经审议批准宣告发放的利润或股利 | 18,347,700.12元 |
截至2023年4月11日,本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二、《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专项核查报告》之“2022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及说明”之“一、公司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净利润”更正如下:
更正前: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88,884.06 | 17,185.8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12,004.74 | 17,241.82 |
更正后: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88,884.06 | 17,185.8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12,097.22 | 17,241.82 |
除上述内容需要更正外,其他内容保持不变,更正后的相关报告将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敬请投资者查阅。本次变更对公司已披露年报内容及其他已披露信息不产生实质影响。对于本次更正对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