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中科(002819)_公司公告_东方中科: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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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3-04-12

证券代码:002819 证券简称:东方中科 公告编号:2023-018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由于公司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业绩承诺股份回购注销、股权激励期权行权等事项,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本及注册资本减少。为此,公司需对《公司章程》作相应修改,相应修订《公司章程》第六条、第二十条。另外,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管理情况及党建活动的要求,公司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上述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修改前修改后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18,173,891元。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05,826,797元。
第十二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共产党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公司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删除
第三章 股份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318,173,891股,均为普通股。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305,826,797股,均为普通股。
第八章 党组织
新增总则 第一百六十三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的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建立党的工作机构。公司必须毫不动摇坚持党的领导,毫不动摇加强党的建设,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统一起来。 第一节 党组织的机构设置 第一百六十四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设立东方中科党支部(简称“党支部”)。 第一百六十五条 党支部和支部书记、委员的职数按上级党组织批复设置,并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等有关规定选举或任命产生。 第一百六十六条 党支部设党务办公室作为工作部门。 第一百六十七条 党组织机构设置及其人员编制纳入公司管理机构和编制,党组织工作经费纳入公司预算,从公司管理费中列支。 第二节 党支部职权 第一百六十八条 党支部的职权包括: (一)宣传和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团结带领职工群众完成本单位各项任务。
命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前须报请党支部同意后,按程序选聘;并对党员领导干部行使权力进行监督。
第九章 通知和公告
第一百八十五条 公司指定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刊登公司公告和其他需要披露信息的媒体。第一百九十一条 公司指定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为刊登公司公告和其他需要披露信息的媒体。

注:此外,公司对部分文字进行了优化调整,不构成实质性修订。上述修订内容具体情况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此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办理工商变更相关手续。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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