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鉴证报告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目 录
关于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 |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1-12 |
关于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鉴证报告
致同专字(2022)第110A004085号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东方中科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专项报告”)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2年)》的要求编制2021专项报告,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东方中科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东方中科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1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2021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工作中,我们结合 东方中科公司实际情况,实施了包括了解、询问、抽查、核对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鉴证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经审核,我们认为,东方中科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1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2年)》有关规定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东方中科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
本鉴证报告仅供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披露年度报告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 |
中国·北京 | 2022年 3月28日 |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2年)》有关规定,现将本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354号文核准,截至2016年10月28日,本公司已由主承销商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8,340,000.00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4.96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140,566,400.00元,扣除保荐费和承销费24,500,000.00元后,于2016年11月3日存入本公司账户116,066,400.00元,另扣减其余发行费用人民币12,390,00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03,676,400.00元。
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瑞华验字【2016】01350004号《验资报告》验证。
2、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21〕3033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于2021年10月26日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27,624,309股,,发行价格为21.7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599,999,991.48元,扣除与本次发行有关费用人民币28,651,287.06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571,348,704.42元。
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21]第110C000730号)。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1)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募投项目78,773,497.51元,补充流动资金19,531,992.56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9,037,834.72元(其中募集资金5,370,991.20元,专户存储累计利息扣除手续费3,666,843.52元)。
(2)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2021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
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集投项目9,050,875.79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累计直接投入募投项目87,824,373.30 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的余额为人民币0.00元。
综上,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累计投入87,824,373.30元,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19,534,675.62元,其中2021年结转的金额为2,683.06元。
2、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
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根据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承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的相关费用和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的余额为人民币155,148.01元,结构性存款余额为人民币100,000,000.00元,合计100,155,148.01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2年)》等文件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根据管理办法并结合经营需要,本公司从2016年11月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管理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管理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2、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
根据管理办法并结合经营需要,本公司从2021年11月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单位:人民币元)如下: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账户类别 | 存储余额 |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万柳支行 | 630763731 | 活期 | 0.00 | |
合 计 | 0.00 |
上述存款余额中,已计入募集资金专户利息和理财收入3,702,788.84元(其中2021年度利息收入18,124.13元),已扣除民生银行募集户转民生银行一般户资金2,683.06元,已扣除手续费20,221.19元(其中2021年度手续费2,400.00元)。
2、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单位:人民币元)如下: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账户类别 | 存储余额 |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裕支行 | 20000001306400061936522 | 活期 | 155,148.01 |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裕支行 | 20000001306400038440877 | 结构性存款 | 100,000,000.00 |
合 计 | 100,155,148.01 |
上述存款余额中,已计入募集资金专户利息和理财收入465,180.53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募投项目实际投资进度与投资计划存在差异的原因。
募投项目实际投资进度与投资计划不存在差异。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2018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部分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及《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鉴于市场环境发生变化,同意终止技术服务和测试应用中心项目,该项目结余的募集资金及其利息和理财收益用于公司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同意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入金额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拟将电子测量仪器租赁经营性资产扩充项目延期一年,至2019年12月31日完成投资并达到预期可使用状态。同意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拟将营销服务网络和物流配送中心项目延期一年,至2019年12月31日完成投资并达到变更后的预期可使用状态。
同意将营销服务网络和物流配送中心项目进行变更,营销服务网点拟实施地点由广州、郑州、天津、重庆、杭州、绵阳、沈阳、济南、合肥、厦门变更为广州、郑州、天津、杭州、绵阳,终止重庆、沈阳、合肥、济南及厦门营销服务网点的建设,物流配送中心由北京、上海变更为上海,终止北京物流配送中心的建设。变更后,营销服务网络和物流配送中心项目继续实施,投资总额调整为2,220万元,用于广州、郑州、天津、杭州、绵阳营销服务网点,以及上海物流配送中心的建设,若募集资金不能满足项目的资金需求,本公司将以银行贷款或自有资金解决资金缺口。
2020年4月10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同意将营销服务网络和物流配送中心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投入 5G 及半导体电子测量仪器租赁经营性资产扩充项目。
(4)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2016年11月10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计人民币15,316,609.32元,2017年4月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人民币15,316,609.32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已由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专项审核并由其出具了瑞华核字【2017】01350015号《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发表明确同意意见。
(5)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6)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情况。
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情况。
(7)结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户结余资金为2,683.06元,已转入民生银行万柳支行一般存款户(账号:698016169),作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
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2021年11月18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中介费用共计人民币9,458,546.31元,2021年11月19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支付中介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9,458,546.31元置换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的中介费用共计人民币9,458,546.31元。已由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专项审核并由其出具了致同专字【2021】110C017707号《关于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预先支付中介费用的鉴证报告》,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发表明确同意意见。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2018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部分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及《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终止技术服务和测试应用中心项目,该项目结余的募集资金及其利息和理财收益19,399,613.66元用于公司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019年10月2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电子测量仪器租赁经营性资产扩充项目”已实施完毕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同意将上述项目予以结项。同时,为提高结余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将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后的结余募集资金132,378.90元(包括理财收益及银行存款利息,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2020年4月10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将营销服务网络和物流配送中心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投入 5G 及半导体电子测量仪器租赁经营性资产扩充项目。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详见附表2。
2、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2年)》有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附件: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8日
附表1: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承诺投资项目
承诺投资项目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承诺投资项目 | ||||||||||||||||||||
1、电子测量仪器租赁经营性资产扩充项目 否 5,320.00 4,570.004,636.99 101%2019年12月891.19 否否 | ||||||||||||||||||||
2、技术服务和测试应用中心项目 是 2,940.00是 | ||||||||||||||||||||
3、营销服务网络和物流配送中心项目 否 6,480.00 2,220.002,290.41 103%2019年12月 | 项目不产生直接经济效益 |
否
否 | |||||
2021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
募集资金总额 | 10,367.64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905.09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8,782.44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3,717.64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36% | ||||
否 1,850.00905.09 1,855.04 100%2021年12月323.30 否否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14,740.00 8,640.00 905.09 8,782.44 1,214.49 | |||||
合计— 14,740.00 8,640.00 905.09 8,782.44—— 1,214.49——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 无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鉴于市场环境发生变化,终止技术服务和测试应用中心项目,该项目结余的募集资金及其利息和理财收益用于公司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无 |
本年度不存在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情况 | 本年度不存在以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的情况。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本年度募集资金尚在投入过程中,不存在募集资金结余的情况。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将继续用于投入本公司承诺的募投项目。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营销服务网点实施地点由广州、郑州、天津、重庆、杭州、绵阳、沈阳、济南、合肥、厦门变更为广州、郑州、天津、杭州、绵阳,终止重庆、沈阳、合肥、济南及厦门营销服务网点的建设,物流配送中心由北京、上海变更为上海,终止北京物流配送中心的建设。变更后,营销服务网络和物流配送中心项目继续实施,投资总额调整为2,220万元,用于广州、郑州、天津、杭州、绵阳营销服务网点,以及上海物流配送中心的建设,若募集资金不能满足项目的资金需求,本公司将以银行贷款或自有资金解决资金缺口,该项目剩余的募集资金及其利息和理财收益继续存储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投入 5G 及半导体电子测量仪器租赁经营性资产扩充项目。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入金额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将电子测量仪器租赁经营性资产扩充项目延期一年,至2019年12月31日完成投资并达到预期可使用状态。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将营销服务网络和物流配送中心项目延期一年。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截至2016年11月10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计人民币15,316,609.32元,2017年4月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人民币15,316,609.32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已由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专项审核并由其出具了瑞华核字【2017】01350015号《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发表明确同意意见。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附表1: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承诺投资项目
承诺投资项目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承诺投资项目 | ||||||||||||||||||||
支付本次交易的相关费用 否4,0001,134.87 1,110.14 1,110.14 97.82%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否 | ||||||||||||||||||||
补充流动资金 否 56,000.00 56,000.0046,055.73 46,055.73 82.24%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否 |
合计— 60,000.00 57,134.87 47,165.87 47,165.8782.55%————
合计— 60,000.00 57,134.87 47,165.87 47,165.8782.55%————2021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1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募集资金总额
募集资金总额 | 57,134.87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47,165.87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47,165.87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0%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 不适用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是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无 |
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情况 | 本期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10000万元,本期已到期银行保本理财产品0万元,期末银行保本理财产品余额为10000万元。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不适用 |
附表2:
变更后的项目对应的原项目
变更后的项目对应的原项目 | 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 | 本年度实际投入金额 | 实际累计投入金额(2) | 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5G及半导体电子测试仪器租赁经营性资产扩充项目 | 营销服务网络和物流配送中心项目 |
1,850.00
1,850.00 | |
2021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 |
905.09 1,855.04100%2021年12月 323.30否否 | |
合计——— —— | |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 | 为了满足客户对电子测量仪器租赁业务日益增加的需要,进一步扩大公司电子测量仪器租赁业务的整体规模,2020年4月10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公司将营销服务网络和物流配送中心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投入“5G及半导体电子测量仪器租赁经营性资产扩充项目”。 |
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和原因 | 无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未发生重大变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