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中科(002819)_公司公告_东方中科:关于预计公司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时间:1983年10月22日住所: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67号银都大厦14层主营业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经营对销贸易和转口贸易;销售上述进出口商品、建筑材料、日用百货、办公用品、体育用品、汽车零配件、汽车(不含九座以下乘用车);租赁仪器设备;货物包装、仓储;对外经营贸易咨询服务;组织展览展示活动及技术交流业

东方中科:关于预计公司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3-29

证券代码:002819 证券简称:东方中科 公告编号:2022-012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公司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2022年度预计与关联人发生购买、销售产品及服务类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不超过3,600万元,去年同类交易实际发生总金额为1,582.86万元;预计与关联人发生租赁仪器仪表类设备类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不超过300万元,去年同类交易实际发生总金额为246.66万元;预计与关联人发生租赁办公场所类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不超过800万元,去年同类交易实际发生总金额为568.73万元。

本事项履行的审议程序如下: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2年3月28日召开,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2、关联董事王戈先生、刘国平先生、吴桐桐先生、王建平先生及张广平先生分别对相关子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

3、此项关联交易尚需获得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关联股东东方科仪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大连金融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王戈先生将回避表决。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2022年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人关联交易内容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合同签订金额或预计金额截至披露日已发生金额上年发 生金额
租赁房屋东方科仪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相关公司租赁办公场所参考市场价80078.93568.73
租赁设备大连金融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相关公司租赁仪器仪表类设备参考市场价30010.28246.66
采购及销售类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上述单位的相关公司和联营企业购买、销售产品及服务参考市场价3600348.371,575.89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元

关联方名称关联交易种类定价原则2021年度 关联交易金额2021年 预计金额实际发生额占同类业务比例(%)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上述单位的控股子公司采购商品、接受劳务参考市场价2,020,907.9136,000,000.000.10%
联想集团有限公司出售商品参考市场价12,859,874.750.75%
海光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出售商品参考市场价43,628.320.00%
东方科仪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出售商品参考市场价17,168.140.00%
欧力士科技租赁株式会社出售商品参考市场价69,735.840.00%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上述单位的控股子公司代理招标业务参考市场价759,951.061.10%
北京科苑新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代理招标业务参考市场价57,359.110.08%
欧力士科技租赁株式会社公司承租参考市场价2,466,605.785,000,000.007.50%
东方科仪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公司承租房屋参考市场价5,183,703.118,000,000.0039.49%
东方科仪(深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公司承租房屋参考市场价503,636.873.84%
公司董事会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公司主营业务客户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及行业具有相关的特殊性,无法精准预估关联交易金额,公司出于谨慎原则进行了较大额度的预估,故存在较大的差异。
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我们对公司提供的2021年年度所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2年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审核,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均属于公司和子公司正常经营所需要,由于公司行业的特殊性,无法精确预估关联交易金额,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注:因公司关联方较多,故部分关联方合并列示。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东方科仪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科仪控股”)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王戈注册资本:15,000万元人民币成立日期:1983年10月22日住所: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67号银都大厦14层主营业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经营对销贸易和转口贸易;销售上述进出口商品、建筑材料、日用百货、办公用品、体育用品、汽车零配件、汽车(不含九座以下乘用车);租赁仪器设备;货物包装、仓储;对外经营贸易咨询服务;组织展览展示活动及技术交流业

务;提供技术维修和技术咨询服务;销售第II类、第III类医疗器械。(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销售第III类医疗器械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为公司控股股东,公司董事长王戈、董事王建平、张广平及监事会主席魏伟均在东方科仪控股任职。

3.履约能力分析

东方科仪控股财务状况良好,利润资产均处于较高水平,有能力履行相关关联交易合约。

4、东方科仪控股最近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项目截至2021年12月31日
总资产(元)19,477,417,560.17
净资产(元)5,667,128,020.79
项目2021年1-12月
主营业务收入(元)9,330,211,244.43
净利润(元)466,693,070.58
审计机构未经审计

注:系东方科仪控股合并口径财务报表数据。

(二)联想集团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负责人:杨元庆

总股本:3,203,913千美元成立日期:1993年10月5日住所:香港鲗鱼涌英皇道979号太古坊林肯大厦23楼主营业务:电脑、电脑外围设备和软件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联营企业之子公司。

3.履约能力分析

联想集团有限公司状况良好,利润资产均处于较高水平,有能力履行相关关联交易合约。

4. 联想集团有限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项目截至2021年12月31日
总资产(亿美元)456.46
净资产(亿美元)44.84
项目2021年3月3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主营业务收入(亿美元)549.24
净利润(亿美元)16.18
审计机构未经审计

(三)欧力士科技租赁株式会社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细川展久

注册资本:7亿3千万日元

成立日期:1976年9月29日

住所:东京都品川区北品川5丁目5-15

主营业务:各种动产租赁、出租、出售(包括分期付款销售)、二手物品交易维护及修理;房地产销售、租赁、经纪、管理及鉴定;前项相关住宅开发项目;有价证券的持有、使用、管理及出售;电气机械、通讯设备、电子通信设备的生产、加工、修理、校准服务及销售;承接测量服务,承接试验服务,承接建模服务;计算机软件的销售及租赁;一般货物运输及仓储业;广告及出版业;劳动派遣业务;损害保险代理业务、基于汽车损害赔偿保障法的保险代理业务;人寿保险招募相关业务;前述各项相关一切业务。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为公司原持股5%以上股东。

3.履约能力分析

欧力士科技租赁株式会社财务状况良好,利润资产均处于较高水平,有能力履行相关关联交易合约。

4. 欧力士科技租赁株式会社最近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项目截至2021年3月31日
总资产(百万日元)94,414
净资产(百万日元)24,451
项目2020年4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
主营业务收入(百万日元)89,603
净利润(百万日元)11,482
审计机构毕马威会计事务所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向关联人租赁房屋和仪器设备,以及由关联方为本公司客户

提供代理进口服务,该等交易定价政策和依据是以市场化为原则,双方在参考市场公允价格的情况下确定协议价格,并根据公平、公正的原则签订合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为本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所必需发生的交易。

1、本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遵守了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不存在利益输送。

2、以上关联交易占公司收入的比重较低,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

3、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均为本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持续性、经常性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本公司主要业务的独立性造成影响。

五、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予以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意见: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我们对公司提供的2021年年度所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2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审核,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均属于公司和子公司正常经营所需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当期市场公允价格签订相关协议或合同,关联交易事项的审核批准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该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意见;

4、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三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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