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1年12月2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以投票方式表决。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12月13日通过邮件方式送达给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魏伟女士主持,与会监事对各项议案进行审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权益回购价格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由于公司实施了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相关股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对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了调整,此次调整符合相关股权激励计划以及相关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监事会同意对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调整。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参考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权益回购价格的公告》。
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导致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比例未达100%,根据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可按照本计划规定的比例分批次解除限售,未能解除限售的部分由公司按照授予价格回购注销。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回购注销上述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导致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不能解除限售的合计4,893股限制性股票。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参考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将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保本或低风险的理财产品额度由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此事项有助于提高闲置资金利用效率,符合公司发展需
求,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购买保本或低风险理财产品的事项。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详情请参考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等机构融资提供担保,有利于子公司的业务发展,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担保事项。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详情请参考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及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