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中科(002819)_公司公告_东方中科:监事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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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1-10-30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1年10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以投票方式表决。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10月22日通过邮件方式送达给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魏伟女士主持,与会监事对各项议案进行审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的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 3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详情请参考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对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调整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进一步激发公司管理层、核心技术人员的工作热情,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本次调整不存在导致加速行权、提前解除限售或降低行权价格、授予价格的情形,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此次对相关业绩考核指标的调整。表决结果: 3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详情请参考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公告》。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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