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中科(002819)_公司公告_东方中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暨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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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中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暨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8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

的评估报告暨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于1981年,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截至2024年末,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业人员近六千人,其中合伙人239名,注册会计师1359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445人。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4年10月2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后该议案于2024年11月15日经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

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上述议案事先发表了同意意见。

二、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2024年年报工作安排,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公司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审计委员会通过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沟通会议,对2024年度审计工作的初步预审情况,如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审计委员会成员听取了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公司审计内容相关调整事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等的汇报,并重点对商誉减值准备、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的谨慎性以及万里红业绩补偿、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及问题等情况与会计师进行了详细讨论和沟通,并对审计发现问题提出建议。

(三)2025年4月25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召开,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公司审计和评估机构选聘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内部控制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

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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