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19 证券简称:东方中科 公告编号:2025-008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1、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内容
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09,181,475.41元,合并财务报表期末未分配利润为877,666,805.64元;公司母公司2024年度净利润为-223,461,894.52元,期末未分配利润为1,425,863,414.86元(本年度未提取法定公积金)。根据利润分配比例确定应以母公司报表可供分配利润及合并财务报表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公司2024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877,666,805.64元。
综合考虑公司财务状况,同时考虑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结合公司当前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拟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99,608,617股剔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3,247,000股、部分业绩承诺方未完成2022年度业绩承诺应补偿而未补偿股份50,722,504股及未完成2023年度业绩承诺应补偿而未补偿限售股份
7,265,984股后的总股本238,373,12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0.30元人民币(含税),预计分配现金红利约7,151,193.87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自本次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利润分配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股本若因新增股份上市、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原因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现金红利总额。
2、2024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情况
2024年度,公司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拟派发现金红利7,151,193.87元(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2024年度,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金额为40,506,853.50元(不含交易费用)。因此,2024年度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总额为47,658,047.37元,占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22.78%。
二、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1、最近三年公司现金分红指标及公司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2022年 |
现金分红总额(元) | 7,151,193.87 | 7,155,769.83 | 14,871,004.02 |
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0 | 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209,181,475.41 | -85,075,902.18 | 888,840,608.20 |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 877,666,805.64 | ||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 1,425,863,414.86 | ||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 是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 29,177,967.72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 198,194,410.20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 29,177,967.72 |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否 |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因此,公司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2、利润分配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经营状况、资金需求、未来发展规划与投资者回报等因素,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方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以及公司《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对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是在根据公司财务状况、综合考虑全体投资者利益的基础上制定的,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
分红》、公司章程利润分配政策及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规定和要求。监事会同意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