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黄山胶囊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证券代码:002817证券简称:黄山胶囊
安徽黄山胶囊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沙风)
各位股东及代表:
大家好!本人作为安徽黄山胶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2021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与要求,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工作职责,出席相关会议,审议董事会相关的各项资料,就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依法行使独立董事的权利,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1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2021年度,公司共召开5次董事会,4次股东大会。本人作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任期内均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出席了会议,本人对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所有议案均无异议,参加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二、报告期内发表独立意见和事前认可意见情况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人对公司下列有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时间 | 届次 | 事项 | 意见 |
董事会召开次数
董事会召开次数 | 5 | 股东大会召开次数 | 4 | ||||
现场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 | 亲自出席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
2 | 3 | 0 | 0 | 否 | 4 | 0 |
类型 | |||
2021-01-18 |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2021-01-18 |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 《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2021-03-14 |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 《关于豁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自愿性股份锁定承诺》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2021-04-26 |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 《公司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独立意见 | 同意 |
2021-04-26 |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 《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2021-04-26 |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 《关于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2021-04-26 |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 《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2021-04-26 |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 《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2021-04-26 |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 《关于2020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2021-04-26 |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 《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2021-04-26 |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2021-04-26 |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 《关于调整独立董事薪酬》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2021-08-17 |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 《关于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公司对外担保》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三、任职董事会下设各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2021年度,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和提名委员会委员,本人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和各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
(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安徽黄山胶囊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对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工作绩效进行评估,审查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对公司的薪酬管理办法提出意见与建议。
(二)审计委员会本人作为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任职期间认真履行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披露,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发挥审计委员会的监督作用。
(三)提名委员会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根据《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规定,在报告期积极履行职责,认真考察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并在专业领域为公司提出可行性建议。
四、报告期内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2021年度,本人对公司多次进行现场考察,通过电话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管理层及相关人员保持密切联系,着重对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状况、业务发展等方面进行了解与审查。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了解公司经营状态,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五、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本人对公司2021年信息披露工作进行了持续的关注与监督,督促公司继续严格按照《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信息披露,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维护股东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本人积极与公司相关人员保持定期沟通,及时了解公司经营状况。认真审议董事会的各个议案,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独立、公正、客观发表自己的意见与观点,并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工作中的独立性。
3、本人认真学习《公司法》、《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相关法律规定,不断提高自身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法律意见和建议。
六、其他事项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
七、联系方式
shafenglawyer@sina.com
在此,感谢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对本人工作的配合和大力支持!2022年,我将继续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要求,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沙风2022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