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黄山胶囊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安徽黄山胶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11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基本情况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79,891,008.70元,净利润56,887,811.36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55,354,610.12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累计未分配利润总额为373,364,051.42元,其中母公司未分配利润总额为378,675,508.42元;资本公积为170,604,156.90元。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遵循回报股东的原则,鉴于公司盈利状况和财务状况良好,结合公司的成长性及股本规模,在保证公司健康持续经营前提下,结合公司未来的发展前景和战略规划,公司董事会拟定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如下:以截止至2021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213,641,55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8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转增金额未超过公司2021年末“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的余额,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299,098,170股(转增股数系公司自行计算所得,最终转增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实际转增结果为准)。
二、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且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与健康发展,符合《公司法》、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年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1-2023)》等相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需办理相关的工商变更手续,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相关事宜。
三、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年修订)、《公司章程》、《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1-2023年度)》、等相关规定。该方案符合股东的利益,符合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黄山胶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2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