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胶囊(002817)_公司公告_黄山胶囊: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签署《关于股份转让相关事项之补充协议二》暨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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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1-06-08

证券代码:002817 证券简称:黄山胶囊 公告编号:2021-035

安徽黄山胶囊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签署《关于股份转让相关事项之

补充协议二》暨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交易情况概述

2021年3月14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余春明先生与中源坊实业(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源坊实业”)签署了《股份转让暨表决权委托和放弃意向性协议》。2021年3月17日,余春明先生与中源坊实业签署了《关于股份转让相关事项之补充协议》。根据上述协议约定,交易概述如下:

1、在法定限售期期满且除法定限售期外的其他自愿性股份锁定承诺已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豁免的情况下,余春明先生拟将其持有的上市公司44,186,966股股份(占上市公司现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9.99%,以下简称“标的股份”)转让给中源坊实业或其指定的主体,届时双方应按照本协议签订《股份转让协议》,标的股份的总对价参照限售期结束后的市场价格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

2、在中源坊实业或其指定的主体支付定金、上市公司股东大会通过股份锁定豁免议案、上市公司通过交易所问询(如有),并且,协议约定的尽调完满完成后,余春明先生将标的股份分两次质押予中源坊实业或其指定的主体,中源坊实业或其指定的主体将诚意金(合计人民币3.45亿元)分两次支付予余春明先生。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3月15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签署〈股份转让暨表决权委托和放弃意向性协议〉暨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13),2021年3月17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签署〈关于股份转让相关事项之补充协议〉暨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14)。

本次交易前期已披露的进展情况,详见公司2021年3月31日披露的《安徽

黄山胶囊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21-015)、2021年5月21日披露的《安徽黄山胶囊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签署〈股票质押协议〉暨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进展公告》(公告

编号:2021-32)和2021年5月28日披露的《安徽黄山胶囊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份转让暨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21-033)。

二、本次进展情况

2021年6月7日,余春明先生(甲方)与中源坊实业(乙方)、珠海易燊企

业管理有限公司(丙方)签署了《关于股份转让相关事项之补充协议二》,补充

协议二主要内容如下:

(一)、各方一致同意,对原协议中关于“股份质押和诚意金支付”事项修订

如下:

1、根据原协议约定,甲方已于2021年5月20日将26,060,500股(占目

标公司股份总数的17.69%)的股票质押予丙方(系乙方指定主体)。各方一致

同意,于本补充协议签署后3个工作日内,各方配合解除该等股票质押。原协议

约定的后续18,126,466股(占目标公司股份总数的12.3%)的股票质押不再继

续办理。

2、各方一致同意,将原协议约定的人民币3.45亿元诚意金修改为人民币

1.3亿元定金。截止本补充协议签署日,甲方累计已收到3000万元定金,对于

剩余1亿元定金,乙方或乙方指定的主体应于2021年6月12日前支付1000

万元,于2021年6月19日前支付4000万元,于2021年6月30日前支付5000

万元。甲方收到的1.3亿元定金可自由支配,不再仅限用于甲方解除被质押在国

元证券的股份。

3、如乙方或乙方指定的主体未能在前述各期限内解除股票质押或未足额支

付当期应支付的定金的,甲方有权解除原协议及本补充协议,没收已收取的定金,并向乙方主张赔偿责任,乙方承担的全部赔偿责任为人民币2亿元(包括没收的定金),同时丙方应解除尚未解除的股票质押。因丙方未及时解除股票质押导致甲方解除原协议及本补充协议的,乙方和丙方应按照未解除质押股份对应的市值承担赔偿责任。

(二)、删除原协议第6.1条“双方一致同意,自本协议第1.2条约定的甲方收到乙方或乙方指定的主体支付的诚意金人民币3.45亿元之日起60日内,共同促使乙方提名/推荐的一名董事加入目标公司董事会,同时乙方有权向上市公司推荐财务总监并按照法定程序聘任”。

(三)、本补充协议自各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四)、本补充协议是原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原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与原协议有不同之处,以本补充协议为准。

三、风险提示

1、关于本次交易所应支付的款项尚未全部到位,若其未能按照协议约定按时、足额支付本次交易剩余价款,可能会影响本次交易的进度,甚至导致本次交易不能顺利完成的风险。

2、本次交易需各方签订正式《股份转让协议》后,还需提交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合规性审核,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相关过户手续。相关事项能否最终实施完成及实施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

3、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进展情况,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关于股份转让相关事项之补充协议二》。

特此公告。

安徽黄山胶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1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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