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黄山胶囊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黄山胶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9月13日披露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040),持有公司股份59,007,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40.0485%)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余春明先生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946,78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2.00%)。
公司于2020年9月18日收到余春明先生通知,获悉其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计划已完成,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变动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 名称 | 减持方式 | 股份来源 | 减持期间 | 减持均价 (元/股) | 减持股数 (股) | 占公司 总股本的比例 |
余春明 | 大宗交易 | 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 | 2020-9-17 | 15.00 | 2,946,500 | 1.9998% |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 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公司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公司股份 | ||
数量(股) | 占总股本比 例(%) | 数量(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余春明 | 合计持有股份 | 59,007,000 | 40.0485 | 56,060,500 | 38.0486%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14,751,750 | 10.0121% | 11,805,250 | 8.0122%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44,255,250 | 30.0364% | 44,255,250 | 30.0364% |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余春明先生本次减持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以及其本人所做出的相关承诺。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余春明先生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3、本次减持计划对公司具体经营活动无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稳定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4、在本计划实施期间,余春明先生严格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等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三、备查文件
1、《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完成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安徽黄山胶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