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胶囊(002817)_公司公告_黄山胶囊: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完成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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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0-09-19

安徽黄山胶囊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黄山胶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9月13日披露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040),持有公司股份59,007,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40.0485%)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余春明先生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946,78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2.00%)。

公司于2020年9月18日收到余春明先生通知,获悉其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计划已完成,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变动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 名称减持方式股份来源减持期间减持均价 (元/股)减持股数 (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比例
余春明大宗交易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2020-9-1715.002,946,5001.9998%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 名称股份性质本次减持前持有公司股份本次减持后持有公司股份
数量(股)占总股本比 例(%)数量(股)占总股本比例(%)
余春明合计持有股份59,007,00040.048556,060,50038.0486%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14,751,75010.0121%11,805,2508.0122%
有限售条件股份44,255,25030.0364%44,255,25030.0364%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余春明先生本次减持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以及其本人所做出的相关承诺。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余春明先生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3、本次减持计划对公司具体经营活动无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稳定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4、在本计划实施期间,余春明先生严格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等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三、备查文件

1、《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完成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安徽黄山胶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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