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黄山胶囊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部分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期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黄山胶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0月24日披露了《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9-036),持有公司股份35,1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40.5561%)的实际控制人、董事长余春明先生,计划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866,7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1.00%),以大宗交易方式转让公司股份不超过1,733,4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2.00%)。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股份将于上述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进行;通过大宗交易减持的股份将于上述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进行。持有公司股份8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9230%)的公司董事、财务总监汪红时女士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2308%);持有公司股份1,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1538%)的公司监事会主席刘松林先生,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2308%);持有公司股份8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923%)的公司监事朱观润女士,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231%);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股份将于上述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进行。
2019年12月11日,汪红时女士减持计划减持股份数量已过半,朱观润女士减持计划减持股份数量已完毕,公司披露了《关于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管减持股份的进展公告》。
2019年12月18日,余春明先生减持计划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数量已过半,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进展公告》。2020年1月14日,刘松林先生减持计划减持股份数量已过半,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监事减持股份的进展公告》。
截至2020年5月17日,该次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上述人员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 名称 | 减持方式 | 股份来源 | 减持期间 | 减持均价 (元/股) | 减持股数(股) | 减持股份占 总股本的比例 |
余春明 | 集中竞价 | 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 | 2019-12-10至2019-12-17 | 20.31 | 440000 | 0.5077% |
汪红时 | 集中竞价 | 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 | 2019-11-18至2020-5-17 | 20.67 | 139000 | 0.1604% |
刘松林 | 集中竞价 | 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 | 2019-12-9至2020-5-17 | 21.30 | 116000 | 0.1338% |
二、股东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 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公司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公司股份 | ||
数量(股) | 占总股本比 例(%) | 数量(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余春明 | 合计持有股份 | 35150000 | 40.5561% | 34710000 | 40.0485%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8787500 | 10.1390% | 8677500 | 10.0005%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26362500 | 30.4170% | 26032500 | 30.0479% | |
汪红时 | 合计持有股份 | 800000 | 0.9230% | 661000 | 0.7627%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200000 | 0.2307% | 154750 | 0.1786%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600000 | 0.6923% | 506250 | 0.5841% | |
刘松林 | 合计持有股份 | 1000000 | 1.1538% | 884000 | 1.0200%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250000 | 0.2885% | 206750 | 0.2385%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750000 | 0.8653% | 677250 | 0.7815% |
三、其他相关说明
1、上述股东该次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于 2019 年 10月 24 日进行了预先披露, 截至 2020 年5月17 日,该次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
2、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情况。
3、减持计划实施期间,上述股东严格遵守预披露的减持计划,减持计划实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保持一致。
4、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黄山胶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