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黄山胶囊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安徽黄山胶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3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天健审〔2020〕5-48号]确认,公司2019年度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9,130,702.48元,其中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41,761,193.88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累计未分配利润总额为298,579,080.91元,其中母公司未分配利润总额为303,188,449.45元;资本公积为297,688,716.40元。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鉴于公司盈利状况和财务状况良好,结合公司的成长性及股本规模,为积极回报广大投资者,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前提下,结合公司未来的发展前景和战略规划,公司董事会拟定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截止至2019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86,67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95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8,233,650.0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7股,转增金额未超过公司2019年末“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的余额,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147,339,000股。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及《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8-2020)》,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且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与健康发展,本次利益分配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
性、合理性。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需办理相关的工商变更手续,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相关事宜。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该方案基于公司实际情况,兼顾了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和公司可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安徽黄山胶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0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