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黄山胶囊股份有限公司补充确认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的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安徽黄山胶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黄山胶囊”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就黄山胶囊2018年度关联交易发生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本次补充确认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安徽黄山胶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年度因生产经营所需,向公司参股子公司东莞市骏祥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骏祥”)采购生产设备,交易金额为2,094,017.06元人民币。2019年4月2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确认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补充确认。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关联交易具体情况如下: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 2018年发生金额 |
向关联人采购设备 | 东莞市骏祥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 | 购买设备 | 209.40万元 | |
合计 | - | - | - | 209.40万元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介绍
(1)公司名称:东莞市骏祥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9003250547878
(3)注册地址:东莞市寮步镇下岭贝村古楼岭路96号
(4)法定代表人:张伦
(5)注册资本:562.50万元
(6)经营范围:研发、设计、产销:自动化设备。(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股权结构:截至目前公司持有东莞骏祥32%股权。
(二)关联关系
东莞骏祥为公司参股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的规定,东莞骏祥为公司关联方。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因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需向东莞骏祥采购设备。2018年度向东莞骏祥采购设备金额为209.40万元人民币(不含税)(已经审计)。
(二)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与东莞骏祥发生的交易往来,系按照公平、公正、有偿、自愿的市场原则,交易价格公允,交易条件平等,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同类产品的价格,不存在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也不存在利用关联交易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行为。
(三)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双方根据实际情况签署关联交易协议并明确交易范围、交易价格及结算方式等。
四、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有利于公司充分利用关联方的优势资源,实现资源的有效配置,对于公司的生产经营是必要的。上述关联交易按市场方式定价、参照市场价格并经双方充分协商确定协议价款,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上述关联交易的实施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不会因此对相关关联方产生依赖或被其
控制。
五、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确认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二)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确认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三)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本次补充确认关联交易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补充履行董事会审批程序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独立董事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上述关联交易是根据公司的实际经营需要确定,属于正常和必要的商业交易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本保荐机构对黄山胶囊上述关联交易无异议。
(此页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黄山胶囊股份有限公司补充确认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高 震 车达飞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