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黄山胶囊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安徽黄山胶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独立董事蔡弘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中独立董事在上市公司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的规定,蔡弘女士在公司连续任职已满六年,因任职期限届满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同时辞去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的任何职务。
由于蔡弘女士的辞职使公司独立董事人数所占比例低于法定最低人数要求,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蔡弘女士的辞职报告将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在新任独立董事就任前,蔡弘女士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独立董事及相关职责。
公司董事会将按照有关规定尽快完成独立董事的补选工作。公司董事会对蔡弘女士在担任公司董事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安徽黄山胶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