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胶囊(002817)_公司公告_黄山胶囊: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时间:

黄山胶囊: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4-20
安徽黄山胶囊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安徽黄山胶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安徽黄山胶囊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依法行使职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监事会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及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等方面进行了全面监督,保证了公司的规范运作。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会议情况 2017 年,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 6 次会议,会议情况如下: (一)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 2017 年 4 月 6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公司 2016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公司 2016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 2017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公司 2016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公司 2016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6、审议通过《公司 2016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7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调整公司监事薪酬》的议案。 9、审议通过《2016 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说明》。 (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 2017 年 4 月 25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正文>的议案》 (三)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于 2017 年 7 月 30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审议通过《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 (四)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 2017 年 8 月 18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 2017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审议通过《关于 2017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3、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五)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 2017 年 10 月 26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六)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于 2017 年 11 月 10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2、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审计部经理的议案》。 3、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成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 2017 年度有关事项的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17 年度,监事会成员列席了公司的历次董事会和股东大会, 对公司的决策程序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行职务的情况进行了严格的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能够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各项决议,恪尽职守,勤奋工作,圆满完成了上年度股东大会确定的各项任务。监事会没有发现公司董事会决策不合法规的情况,也没有发现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务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行为,没有发现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及定期报告审核情况 2017 年度,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进行了有效的监督、检查与审核,认为:2017 年的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出具 2017 年审计报告能客观、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重大误差。 (三)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 公司监事会成员列席了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对公司董事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报告和提案内容,本公司监事会并无异议。公司监事会对股东大会的决议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董事会能够履行股东大会的有关决议。 (四)检查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对公司 2017 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认为:公司认真按照《安徽黄山胶囊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要求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项目与承诺投入项目一致。 (五)检查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情况 公司建立了内幕信息管理制度,做好了内幕信息保密工作,加强内幕信息管理,公平地进行信息披露,维护了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六)检查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关联交易公平、合法,其价格、付款方式和期限符合惯例和市场的普遍做法,无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行为。 (七)检查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对外担保情况发生。 (八)、监事会对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的审议意见 (1)2017 年度报告报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各项规定; (2)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九)审核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2017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管理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 监事会认为:《2017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公司现有内部控制体系和控制制度,能够适应公司管理的要求和公司发展的需要,能够对编制真实、公允的财务报表提供合理的保证,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控和控制作用及对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提供保证。 第三届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恪尽职守,做好监督工作,督促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和有效运行,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及股东的权益。 安徽黄山胶囊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 0 一八年四月二十日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返回页顶

【返回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