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胶囊(002817)_公司公告_黄山胶囊: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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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胶囊: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7-08-17
安徽黄山胶囊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重大事项的参与度,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变更议案的情况。 4、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一、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 年 8 月 16 日(星期三)下午 14 时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17 年 8 月 15 日至 2017 年 8 月 16 日,其中: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7 年 8 月 16日上午 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7 年 8 月 15 日下午 15:00 至 2017 年 8 月 16 日下午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安徽省宣城市旌德县白地洪川安徽黄山胶囊股份有限公司五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股份通过现场或网络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余春明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二、会议出席情况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9 人,代表股份 40,532,1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46.766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7 人,代表股份 40,530,1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46.7637%。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2,0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23%。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2,1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2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1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1%。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2,0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23%。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审计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 40,530,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51%;反对 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2%;弃权 1,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7%。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7619%;反对 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3.8095%;弃权 1,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1.4286%。 四、律师见证情况 1、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程贤权、方筱闽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和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安徽黄山胶囊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安徽黄山胶囊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安徽黄山胶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0 一七年八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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