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胶囊(002817)_公司公告_黄山胶囊:2016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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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7-05-09
安徽黄山胶囊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安徽黄山胶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6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17 年 4 月 27 日召开的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16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86,67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3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1.170000元;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 10 股派 1.300000 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对于 QFII、RQFII 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6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3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7 年 5 月 12 日; 除权除息日为:2017 年 5 月 15 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17 年 5 月 12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 2017 年 5 月15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五、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联系人:项先理 咨询电话:0563-8630512 传真电话:0563-8630512 六、备查文件 1、《安徽黄山胶囊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安徽黄山胶囊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黄山胶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5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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