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黄山胶囊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黄山胶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 2016 年 12 月 13 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16 年 11 月 27 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等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松林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举手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将届满,根据《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须进行换届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将由股东大会选举的 2 名股东代表监事和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 1 名职工监事共同组成。 根据公司股东推荐,公司监事会提名刘松林、朱观润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计算。 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刘松林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了朱观润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1。 (二)、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为提高公司资金的收益和使用效率,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1 亿元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程序符合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 1 亿元用于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该议案自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 备查文件: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黄山胶囊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 0 一六年十二月十四日 附 1: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1、刘松林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6 年 6 月出生,大专学历。1989 年 9 月至 1997 年 1 月先后任职于安徽省旌德县黄山胶囊厂、安徽黄山胶囊有限公司从事质监工作;1997 年 1 月至 1997 年 6 月任安徽黄山胶囊有限公司企管科科长;1997 年 7 月至 2010 年 12 月任安徽黄山胶囊有限公司质监科科长。曾参与的“机用空心胶囊生产线技改项目”获宣城市科学进步奖、“肠溶空心胶囊研发项目”获宣城市科学进步二等奖;2007 年参与中国医药包装协会《<明胶空心胶囊>协会标准》(YBX-2000-2007)的起草;2009 年参与 2010 版中国药典《明胶空心胶囊》标准的讨论;2011 年 2 月系公司实用新型专利“一种明胶空心胶囊模具”的发明人之一;2011 年 12 月系公司发明专利“一种肠溶植物空心胶囊”的发明人之一;2012 年 1 月系公司发明专利“一种植物空心胶囊”的发明人之一。2010 年 12 月至今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质量管理部部长。其担任本公司本届监事的任期为 2013 年 12 月至 2016 年 12 月。 刘松林先生共持有 1,000,000 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1.15%。刘松林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2、朱观润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1 年 6 月出生,大专学历。1991 年 10 月至 1995 年 3 月任职于浙江省昌化制线厂;1995 年 5 月至 1995年 12 月任安徽省旌德县黄山胶囊厂车间总检员;1996 年 1 月至 1996 年 8 月任安徽省旌德县黄山胶囊厂办公室秘书;1996 年 8 月至 2010 年 12 月任安徽黄山胶囊有限公司办公室秘书;2012 年 10 月至今任职于本公司审计部;2010 年 12月至今任本公司监事。其担任本公司本届监事的任期为 2013 年 12 月至 2016 年12 月。 朱观润女士共持有 80,000 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0.09%。朱观润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