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胶囊(002817)_公司公告_黄山胶囊: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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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6-12-15
安徽黄山胶囊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黄山胶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 2016 年 12 月 13 日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16 年 11 月 27 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等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7 人,实到 7 人,会议由董事长余春明先生召集。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书面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1、《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审议。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将于 2016 年 12 月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提名余春明先生、余超彪先生、汪红时女士及叶松林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蔡弘女士、曲凯先生及张敏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以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了余春明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以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了余超彪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以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了汪红时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以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叶松林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以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了蔡弘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以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了曲凯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以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张敏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之日起计算。 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若交易所对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出异议,公司将立即修改选举独立董事的相关议案并予以公布。 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1。 公司独立董事已在《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对此发表相关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为提高公司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在保证募投项目和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情况下,拟利用不超过 10,000 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的额度在董事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 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余春明先生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公司独立董事已在《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对此发表相关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3、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于 2016 年 12 月 30 日召开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详见当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关于召开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6-019)。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黄山胶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0 一六年十二月十四日 附件 1: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余春明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46 年 6 月出生,高中学历。1972 年 2 月至 1986 年 6 月为上海无线电三厂工人;1986 年 7 月至 1989 年5 月任安徽省旌德黄山旅游保健中心行政科长;1989 年 5 月至 1996 年 8 月任安徽省旌德县黄山胶囊厂厂长;1996 年 8 月至 2010 年 12 月任安徽黄山胶囊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党支部书记;2002 年获“安徽省劳动模范”荣誉称号;2010 年 12 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长。现任本公司董事长、安徽省旌德县江村旅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其担任本公司本届董事的任期为 2013 年 12 月至 2016 年12 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余春明先生共持有 35,150,000 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40.56%。余春明先生为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之一。与董事余超彪先生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任何情形。 2、余超彪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5 年 3 月出生,大专学历,南京大学 MBA 研修班毕业,工程师。1996 年 8 月至 1999 年 4 月先后任安徽黄山胶囊有限公司机修工、车间主任;1999 年 5 月至 2001 年 7 月任安徽黄山胶囊有限公司营销部经理;2001 年 8 月至 2010 年 12 月任安徽黄山胶囊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0 年参与开发的“自动刷油、蘸胶空心胶囊生产线”获宣城市科技进步四等奖、旌德县一等奖;2006 年荣获第七届“江淮十大杰出青年”称号;2007 年荣获“安徽省劳动模范”荣誉称号;2009 年被评为“宣城市十大经济人物”;2010 年荣获“宣城市慈善奖爱心慈善”个人称号。2010 年 12 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总经理、杭州欧彩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旌德县兴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监事和杭州豆荚科技有限公司监事,其担任本公司本届董事的任期为 2013 年 12 月至 2016 年 12 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余超彪先生共持有 3,000,000 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3.46%。余超彪先生为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之一。与董事余春明先生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任何情形。 3、汪红时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7 年 10 月出生,中专学历。1987 年 7 月至 1989 年 12 月任黄山旅游保健中心会计;1989 年 12 月至 1996 年 8 月任安徽省旌德县黄山胶囊厂财务负责人;1996 年 8 月至 2010 年 12月任安徽黄山胶囊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2010 年 12 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财务总监。现任本公司董事、财务总监、安徽省旌德县江村旅游有限责任公司监事,其担任本公司本届董事的任期为 2013 年 12 月至 2016 年 12 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汪红时女士共持有 800,000 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92%。汪红时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4、叶松林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2 年 6 月出生,大专学历。1991 年 9 月至 1994 年 12 月任安徽省旌德县黄山胶囊厂车间班长;1995 年1 月至 1996 年 8 月任安徽省旌德县黄山胶囊厂车间副主任;1996 年 8 月至 2005年 1 月任安徽黄山胶囊有限公司车间主任;2005 年 2 月至 2010 年 12 月任安徽黄山胶囊有限公司销售总监;2010 年 12 月至 2013 年 12 月任本公司董事、销售总监。2013 年 12 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其担任本公司本届董事的任期为 2013 年 12 月至 2016 年 12 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叶松林先生共持有 500,000 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58%。叶松林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蔡弘女士,独立董事。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1 年 11 月出生,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1983 年毕业于西北轻工业学院轻工二系玻璃专业,曾任职于中国医药工业公司包装部,曾任中国医药包装协会副秘书长和副会长。现任中国医药包装协会秘书长、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湖南千山制药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公司独立董事。其担任本公司本届董事的任期为 2013 年 12 月至 2016 年 12 月。 蔡弘女士于 2006 年 4 月,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资格证。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2、曲凯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0 年 5 月出生,本科学历。曾任职于吉林省土地管理局、长春市房地产律师事务所、北京京融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北京凯文律师事务所,曾任北京凯文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北京国枫凯文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现任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京腾信创新网络营销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重庆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京恩菲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公司独立董事。其担任本公司本届董事的任期为 2015 年 12 月至 2016 年 12 月。 曲凯先生于 2007 年 9 月,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资格证。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3、张敏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7 年 2 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曾任湖北省化工总公司会计师;曾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学院、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学习;现任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副教授、博士生导师,会计系副主任,广东蓉胜超微线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富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公司独立董事。其担任本公司本届董事任期为 2016 年 9 月至 2016 年 12 月。 张敏先生于 2014 年 8 月,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资格证。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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