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和科(002816)_公司公告_和科达: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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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科达: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12-07

一、关于补选公司非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关于补选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及相关材料,我们认为:本次提名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孟宇亮先生、金文明先生、王蓓蓓女士,不存在《公司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的情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处罚或惩戒,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和能力。本次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及提名程序合法有效,未损害股东的权益。

我们一致同意提名孟宇亮先生、金文明先生、王蓓蓓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股东大会选举。

二、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查孟宇亮先生、沈颖涛先生的个人简历等相关资料,已了解其相关情况。

上述人员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发现以下情况: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

监会立案调查。因此,我们认为上述人员具备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并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及履职能力,符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本次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三、关于董事长、总裁辞职的独立意见

徐霁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总裁、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及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生效后将不再担任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任何职务。经核查,披露原因与时间情况一致,我们对其辞职原因无异议。徐霁先生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的规范运作和正常生产经营,其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时生效。(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纪贵宝 刘 程

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二年十二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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