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益阳市瑞和成控股有限公司的监管函
公司部监管函〔2022〕第 251 号
益阳市瑞和成控股有限公司:
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于2022年11月7日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被动减持股份及可能存在继续被动减持的预披露的公告》显示,你公司作为持股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所持部分股份因被法院强制执行,于2022年10月28日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卖出998,7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比例约0.9987%,减持金额共计1,746.73万元。你公司在减持前未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1.4条、第3.4.12条和《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三条的规定。本所希望你公司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同时,提醒你公司:上市公司股东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本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规定,诚实守信,规范运作,认真、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函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2022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