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和科(002816)_公司公告_和科达: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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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科达: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10-18

证券代码:002816 证券简称:和科达 公告编号:2022-063

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修改、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2年10月17日(星期一)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0月17日上午9:

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0月17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浪口社区华荣路294号和科达工业园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金文明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下同)8人,代表股份30,460,00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30.4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

代表股份28,240,00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28.2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2,220,00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2.22%。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6人,代表股份2,220,00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2.2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6人,代表股份2,220,00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2.22%。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广东海埠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提案:

1、审议通过《关于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投票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01 选举徐霁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 35,618,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以未累积的股份数为准)的 116.93%。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7,378,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以未累积的股份数为准)的

332.34%。

表决结果:徐霁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 选举王冠芳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 28,61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以未累积的股份数为准)的 93.93%。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37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以未累积的股份数为准)的 16.67%。

表决结果:王冠芳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 选举曾麒麟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 28,61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以未累积的股份数为准)的 93.93%。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37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以未累积的股份数为准)的 16.67%表决结果:曾麒麟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4 选举沈颖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 28,61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以未累积的股份数为准)的 93.93%。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37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以未累积的股份数为准)的 16.67%表决结果:沈颖涛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审议通过《关于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投票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2.01 选举刘程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30,368,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以未累积的股份数为准)的 99.70%。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128,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以未累积的股份数为准)的

95.86%。

表决结果:刘程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 选举纪贵宝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30,368,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以未累积的股份数为准)的 99.70%。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128,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以未累积的股份数为准)的

95.86%。

表决结果:纪贵宝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审议通过《关于换届选举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3.01 选举危韩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同意30,368,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以未累积的股份数为准)的 99.70%。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128,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以未累积的股份数为准)的

95.86%。

表决结果:危韩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3.02 选举廖芷珊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同意30,368,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以未累积的股份数为准)的 99.70%。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128,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以未累积的股份数为准)的

95.86%。

表决结果:廖芷珊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29,99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6%;反对9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弃权38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5%。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海埠律师事务所李支玲律师、杨谨律师为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法律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以及形成的会议决议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五、报备文件

1、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海埠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见证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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