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和科(002816)_公司公告_和科达: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司法再冻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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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科达: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司法再冻结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9-10

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司法再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系统查询,获悉公司控股股东益阳市瑞和成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和成”)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解除司法再冻结。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份解除司法冻结的基本情况

单位:股

股东名称是否为控股 股东或第一 大股东及其 一致行动人本次解除冻结股份数量占其所 持股份 比例占公司 总股本 比例起始日解除日期执行人
瑞和成787,0372.62%0.79%2022-4-292022-9-8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所持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如下:

单位:股

股东名称持股数量持股比例累计被冻结数量累计被标记数量合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合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瑞和成29,990,00029.99%3,339,256011.13%3.34%

注:瑞和成与深圳市丰启智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启智远”)于2022年9月1日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瑞和成控股拟将持有上市公司16,0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股份(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16%)转让给丰启智远,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前述协议转让尚未办理完毕,故瑞和成持股数量仍为29,990,000股。

三、其他情况说明及风险提示

1、截至本公告日,除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系统提供的数据外,公司未收到与本次部分解除司法冻结相关的法律文书或证明文件。

2、截至本公告日,控股股东最近一年不存在主体和债项信用等级下调的情形,债务逾期以及仲裁情况如下:

因瑞和成与和科达原控股股东覃有倘、龙小明、邹明协议转让股权交易中双方存在分歧,导致瑞和成应付给原控股股东覃有倘、龙小明、邹明股权转让尾款合计人民币2,000万元逾期,原控股股东向深圳国际仲裁院提起仲裁,深圳国际仲裁院于2021年10月15日出具《仲裁书》裁定瑞和成应向原控股股东支付股权转让款、利息及仲裁费等合计人民币20,351,799.68元(违约金另计)。由此事项导致瑞和成持有的公司股票分别于2021年7月1日被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冻结998,758股、2021年12月3日被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冻结669,253股,目前瑞和成正与原控股股东协商解决该事项,以上瑞和成持有的两笔被冻结的公司股票合计1,668,011股存在被司法强制执行处置的风险。

3、截至本公告日,控股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4、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相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登载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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