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和科(002816)_公司公告_和科达: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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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科达: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8-2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制度的要求,作为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勤勉尽职、独立判断原则,现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意见如下:

一、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对全体股东及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对公司2022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和对公司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现就相关情况发表如下意见:

1、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或变相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2、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没有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无涉及诉讼的担保事项发生。

经核查,我们认为:2022年半年度,公司与关联方的资金往来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以及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公司已制定《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规定了对外担保的审批权限、决策程序和有关风险控制措施,并严格执行相关内控制度,保障公司的资产安全;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的情况,亦不存在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之独立意见

经核查,《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违规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之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胡开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周铁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022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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