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和科(002816)_公司公告_关于对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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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2-28

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

公司部监管函〔2022〕第 41 号

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1月28日,你公司披露《关于出售全资子公司股权的公告》称,拟出售子公司苏州市和科达超声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超声”)100%股权。2020年12月30日,你公司披露《关于出售全资子公司股权的进展公告》称,苏州超声股权已完成过户登记并收到51%股权转让款。2021年4月9日,你公司与交易对手方签订《备忘录》,约定你公司应协助交易对手方关停苏州超声等义务。由此,在苏州超声原业务没有完全关停且公司没有完全收到交易对手方全部交易对价之前,你公司自2020年12月30日后仍将苏州超声纳入合并报表范围。2021年10月21日,你公司披露《关于出售全资子公司股权的进展公告》称,公司已累计收到全部股权转让款,公司派驻人员已全部撤回,预计苏州超声不再纳入你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在苏州超声尚在你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期间,苏州超声以自有资金累计对外提供资助合计4,314.02万元,但你公司未就苏州超声的前述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事项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第9.2条、《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第6.2.3条和第

6.2.4条的规定。本所希望你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同时,提醒你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律以及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此类事件发生。

特此函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管理一部

2022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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