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和科(002816)_公司公告_深圳证监局关于对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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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证监局关于对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
公告日期:2021-12-31
繁體| 无障碍深圳监管局敬畏市场、敬畏法治、敬畏专业、敬畏风险、发挥合力首页证监局介绍 辖区监管动态 政务信息 办事服务 辖区数据 互动交流 专题专栏当前位置:首页> 政务信息> 主动公开目录> 证监局主题分类> 行政执法索 引 号bm56000001/2022-00000054分 类行政执法;行政监管措施发布机构发文日期2021年12月31日名 称深圳证监局关于对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文 号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1)164号主 题 词 深圳证监局关于对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我局在现场检查中发现你公司存在以下问题:一、三会运作不规范你公司部分董事会和监事会会议召开程序不规范、股东大会计票及监票程序不规范、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记录不规范,不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证监会公告〔2018〕29号,下同)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四条、《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证监会公告〔2016〕22号,下同)第三十七条第一款和第二款、第四十一条的规定。二、内幕信息管理不规范你公司出售重要子公司股权事项未填写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股权资产事项的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填写内容不完整,不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证监会公告〔2011〕30号)第六条和《关于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证监会公告〔2021〕5号)第十条的规定。三、募集资金管理不规范你公司部分募集资金账户未签署三方监管协议,不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第四条的规定。四、内部控制存在薄弱环节(一)销售业务管理方面你公司产品验收管理存在部分验收报告内部流转不及时导致月度收入确认存在跨期问题;产品发出管理存在成品出库单编号不连续、编号与出库日期不匹配和未严格执行内部产品出库规定等问题。上述情形不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9号——销售业务》(财会〔2010〕11号)第四条的规定。(二)财务管理方面你公司于2021年6月大额采购服务器及相关零配件,但未按内部规定履行该采购合同签订及付款的审批程序,不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6号——资金活动》(财会〔2010〕11号)第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三)子公司管控方面你公司子公司管控薄弱,导致个别子公司对外借款事项未按规定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议,不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第九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上述情况反映出你公司在三会运作、内幕信息管理、募集资金管理和内部控制等方面规范运作存在问题。根据《上市公司现场检查办法》(证监会公告〔2010〕12号)第二十一条、《关于上市公司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证监会公告〔2011〕30号)第十五条和《关于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证监会公告〔2021〕5号)第十六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你公司应按照以下要求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改正,并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向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一、你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加强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培训,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忠实勤勉、谨慎履职,完善公司治理,切实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二、你公司应高度重视整改工作,对公司治理、内幕信息管理、内部控制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梳理,制定整改计划,采取有效措施改进,杜绝类似问题发生。如对本监管措施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管措施不停止执行。??深圳证监局2021年12月31日【打印】 【关闭窗口】链接: 中国政府网主办单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版权所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识别码:bm56000001京ICP备 05035542号 京公网安备 11040102700080号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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