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16 证券简称:和科达 公告编号:2021-029
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2020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期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下发的《关于对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报的问询函》(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1〕第307号)。现对函件问询事项做出说明并披露如下:
1、年报显示,你公司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1.50亿元,其中你公司认定的与主营业务无关的营业收入为1,810.16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5,124.83万元,净利润已连续两年为负值。此外,你公司主要子公司全部连续两年亏损。请年审会计师对下述问题(1)至(4)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请你公司:
(1)结合报告期产生营业收入的各类业务的持续时间、生产经营条件、未来开展计划等,逐项说明各类业务是否存在偶发性、临时性、无商业实质等特征,以及你公司认定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的分析判断依据及合理性;【公司回复】:
1.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从事精密清洗设备的研发、设计、生产与销售,以满足客户在工业生产中各个环节的各类精密清洗需求。公司主要产品包括精密清洗、纯水生产设备、污水处理设备和中水回用设备、电子类电镀设备、塑胶类电镀设备、五金类电镀设备等。公司将与主要产品相关的生产销售收入认定为主营业务相关的收入,其他收入认定为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
2.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5,042.49万元,具体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营业收入类别 | 主营业务收入 | 其他业务收入 | 营业收入合计 | 业务特征 |
清洗设备 | 11,856.58 | 11,856.58 | 公司自成立以来业务持续进行、具有商业实质 | |
电镀设备 | 公司自成立以来业务持续 |
408.19 | 408.19 | 进行、具有商业实质 | ||
水处理设备 | 558.51 | 558.51 | 公司自成立以来业务持续进行、具有商业实质 | |
其他设备 | 409.06 | 409.06 | 公司自成立以来业务持续进行、具有商业实质 | |
出租固定资产 | 260.85 | 260.85 | 部分闲置资产出租,具有偶发性、具有商业实质 | |
材料销售收入 | 1,478.86 | 1,478.86 | 生产经营需要,具有偶发性、具有商业实质 | |
其他收入 | 70.45 | 70.45 | 生产经营需要,具有偶发性、具有商业实质 | |
合计 | 13,232.34 | 1,810.16 | 15,042.50 |
注:本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3.公司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扣除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出租固定资产 | 260.85 | 将暂时闲置的资产出租,具有偶发性,属于 “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 |
材料销售收入 | 1,478.86 | 生产经营需要,对外销售材料,具有偶发性,属于 “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 |
其他收入 | 70.45 | 主要为收取的水电费,具有偶发性,属于 “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 |
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合计 | 1,810.16 |
2020年度报告中,公司已将主营业务无关的收入全部扣除,其中包含出租固定资产、出租固定资产相关水电收入、材料销售收入等。除此之外,公司不存在其他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或者虽与正常经营业务相关,但由于其性质特殊、具有偶发性和临时性,影响报表使用者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做出正常判断的各项收入。
综上所述,公司认为各类业务不存在偶发性、临时性、无商业实质等特征,上述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的判断是合理的。
【会计师意见】:
针对上述事项,我们执行的核查程序包括但不限于:
1.获取并复核了公司营业收入分类明细,并了解其业务特征及未来收入情况,分析其商业合理性。
2.以抽样方式检查与收入确认相关的支持性文件,包括合同、订单、验收单、运
输单据、回款单据等。
3.根据《关于退市新规下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通知》,复核公司营业收入扣除的准确性、完整性、合理性。
我们阅读了上述公司说明,我们认为这些信息与我们执行 2020 年财务报告审计时获得的信息没有重大不一致。基于实施的审计程序,未发现公司认定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的分析判断存在不合理的情况。
(2)说明你公司报告期是否存在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情形,如是,说明合并日前该子公司所产生的营业收入;
【公司回复】: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如下:
子公司名称 |
深圳市和科达超声设备有限公司 |
深圳市和科达电镀设备有限公司 |
东莞市和科达液晶设备有限公司 |
深圳市和科达水处理设备有限公司 |
苏州市和科达超声设备有限公司 |
苏州市和科达水处理科技有限公司 |
苏州市海吉自动化控制有限公司 |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情形。
【会计师意见】:
针对上述事项,我们执行的核查程序包括但不限于:
1.获取公司期末对外投资明细并检查其增减变动依据,查询了全国工商企业信息系统。
2.检查并查阅了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资料,并通过公开信息查询公司对外投资情况。
我们阅读了上述公司说明,我们认为这些信息与我们执行 2020 年财务报告审计时获得的信息没有重大不一致。基于实施的审计程序,未发现公司存在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情形。
(3)结合行业发展特征、产品和业务模式、同行业可比公司等因素,说明你公司连续两年营业利润、净利润为负值的原因,主要子公司连续两年亏损的原因,以及你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及其判断依据;
【公司回复】:
公司所处行业属于非标准化定制行业,是工业生产的配套行业,其行业周期与下游行业经营状况、技术革新、固定资产投资密切相关。鉴于公司所处行业属于非标准化定制行业,由客户提出清洗要求,我司按照客户的要求制造相关设备,并负责安装和维护。行业内企业均采用“按单定制生产” 的专业配套制造经营模式。
受到宏观环境整体下行、国际贸易摩擦反复升级、下游市场固定资产投资放缓;个别客户经营出现重大不利变化;公司内部经营战略调整等综合影响所致,公司 2018 年至2020年营业收入分别为34,465.39万元、14,394.24万元及15,042.49万元,2019年较2018年营业收入下降58.24%,2020年较2019年营业收入虽然上升4.50%,但较盈利年度2018年仍然下降56.35%,最近两年净利润大幅下降的主要原因为:营业收入大幅下降,同时年度计提的资产减值增加。
1.营业收入大幅下降的主要原因
(1)宏观环境影响
2019年和2020年国内外经济形势复杂多变。在中美贸易摩擦持续反复、国内经济面临下行压力、结构转型以及新冠疫情等影响下,公司所属专用设备行业,总体需求放缓,竞争加剧,行业经营下行压力加大。公司精密清洗设备主要应用领域玻璃产业及终端应用消费电子市场整体需求放缓,未达预期。
(2)个别客户经营出现重大不利变化
公司大客户金江水力发电集团有限公司经营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导致原已签定的大额订单暂停执行,原定实施的大额订单取消;公司老客户如富士康科技集团对新设备的采购需求明显减少,因此导致公司营业收入大幅减少。
(3)公司内部经营战略调整
公司内部针对市场环境变化就水处理板块和电镀板块业务进行战略调整,两板块处于经营策略调整期,承接订单逐渐较少,对公司营业收入影响也较大。2018-2020年度电镀、水处理产品营业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0 年收入 | 2019 年收入 | 2018 年收入 |
电镀产品 | 408.19 | 1,392.48 | 5,058.12 |
水处理产品 | 558.51 | 1,028.36 | 2,932.53 |
合计 | 966.70 | 2,420.84 | 7,990.65 |
占当年营业收入占比 | 6.43% | 16.82% | 23.18% |
2.2019 年及2020年净利润大幅下降且为负值的主要原因
(1)2018年至2020年营业收入分别为34,465.39万元、14,394.24万元及15,042.49万元,2019年较2018年营业收入下降58.24%,2020年较2019年营业收入虽然上升4.50%,但较盈利年度2018年仍然下降56.35%。
(2)因部分客户财务困难,2019年较盈利年度2018年计提的坏账损失增加
705.52万元,2020年较盈利年度2018年计提的坏账损失增加619.87万元,2019年较盈利年度2018年存货跌价准备增加2,537.34 万元,2020年较盈利年度2018年存货跌价准备增加1,748.21万元。
3.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情况
单位:万元
可比公司 | 2020年营业收入 | 2019年营业收入 | 同比增加 | 2020年净利润 | 2019年净利润 | 同比增加 |
江苏神通 | 158,555.17 | 134,822.06 | 17.60% | 21,603.35 | 17,203.24 | 25.58% |
金财互联 | 101,147.97 | 126,245.10 | -19.88% | -124,361.98 | -67,906.89 | -83.14% |
雪人股份 | 145,837.83 | 151,356.87 | -3.65% | -18,111.03 | 5,692.64 | -418.15% |
华东重机 | 763,450.13 | 1,368,319.40 | -44.21% | -107,321.51 | 35,697.74 | -400.64% |
机器人 | 265,963.61 | 274,548.51 | -3.13% | -39,573.64 | 29,292.41 | -235.10% |
佳士科技 | 102,026.24 | 96,555.72 | 5.67% | 16,254.74 | 20,766.97 | -21.73% |
隆华科技 | 182,418.75 | 187,354.26 | -2.63% | 22,225.53 | 17,436.09 | 27.47% |
兴源环境 | 244,868 | 207,358.21 | 18.09% | -52,895.13 | 3,544.24 | -1592.43% |
.51 | ||||||
本公司 | 15,042.49 | 14,394.24 | 4.50% | -5,124.83 | -6,843.03 | 25.11% |
可比公司营业收入变动范围 | -44.21%-18.09% | |||||
本公司营业收入同比变动 | 4.50% | |||||
可比公司净利润变动范围 | -1592.43%-27.47% | |||||
本公司净利润同比变动 | 25.11% |
数据来源:Wind资讯
从上表看,本公司营业收入及净利润变动幅度处于同行业公司变动范围内,2020年度同行业公司净利润多数呈下降趋势。
4.公司在手订单情况
最近两年,受新冠疫情、中美贸易战等诸多因素影响,全球经济形势仍面临较大不确定性和挑战。公司2021年新签订单11,600.00万,在手订单较充足,公司2020年综合毛利率为25.29%,业务具有可持续性。
5.公司为提高持续经营能力采取的主要措施:
(1)大力开拓市场挖掘开发新客户,公司与“TCL 智慧工业(惠州)有限公司”和“康宁汽车玻璃系统(合肥)有限公司”签订合作协议,为其生产磨边后清洗机和全自动超声波清洗机;
(2)加强与老客户的深入合作,公司已与老客户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思科技”)和捷普科技签订大额订单,截止2021年5月31日具体订单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客户名称 | 2020年签订订单金额(不含税) | 2021年签订订单金额(不含税) | 2020年及2021年签订订单金额合计 | 2020年及2021年签订订单已确认收入金额(不含税) | 已确认收入占订单比例 |
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2,925.27 | 723.82 | 3,649.09 | 2,113.37 | 57.91% |
JABIL CIRCUIT SINGAPORE PTE LTD(捷普科技) | 3,656.02 | 5,258.66 | 8,914.68 | 3,095.62 | 34.72% |
(3)加强原材料采购成本的控制管理,降低产品成本;加大新产品、新技术的研发力度,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能力。
(4)公司努力提高运营效率,加强日常管理,严格控制公司的各项费用支出,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全面有效地控制公司经营和管控风险,提升经营效率及盈利能力。此外,公司严格进行员工岗位的职责考核、培训教育,形成了良性的竞争机制,最大限度地激发员工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通过以上措施,公司努力提升运营效率,降低成本费用。同时,公司将继续努力,以下游行业的发展为契机,进一步开拓市场,提高公司可持续经营能力和盈利能力。综上所述,经营能力并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的可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会计师意见】:
针对上述事项,我们执行的核查程序包括但不限于:
1.询问管理层是否存在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导致对被审计单位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
2.评价管理层的未来应对计划以及管理层的计划在当前情况下是否可行。
3.复核公司在手订单情况。
我们阅读了上述公司说明,我们认为这些信息与我们执行 2020 年财务报告审计时获得的信息没有重大不一致。基于实施的审计程序,未发现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4)逐项自查你公司是否存在《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第13.3条、第14.3.1条和《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的通知》(深证上〔2020〕1294号)第四项规定的股票交易应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或者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公司回复】:
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第13.3条的规定,经自查,公司未触及第13.3 条所列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任一情形的条件,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严重影响且预计在三个月内不能恢复正常;
经自查,截至本回复出具日,公司经营正常、运转有序,不存在生产经营活动受到严重影响且在三个月内不能恢复正常的情形。
(2)公司主要银行账号被冻结;
经自查,截至本回复出具日,公司主要银行账号均正常使用,不存在公司主
要银行账号被冻结情形。
(3)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无法正常召开会议并形成决议;
经自查,公司严格遵守《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有序组织董事会、股东大会召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能够依法行使权利、履行职责、规范运作。公司不存在董事会、股东大会无法正常召开会议并形成决议的情形。
(4)公司最近一年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或鉴证报告;
公司年审会计师2020年度未出具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或鉴证报告。
(5)公司向控股股东或控股股东关联人提供资金或者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且情形严重;
经自查,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向控股股东或控股股东关联人提供资金或者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6)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如下:
如上表所示,公司2018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均为正,不存在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的情形。同时,公司在手订单较充足,公司2020年综合毛利率为
25.29%,业务具有可持续性,公司具备持续经营能力。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第14.3.1条规定,经自查,公司未触及第14.3.1条所列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任一情形的条件,具体情况如下: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
经审计,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124.83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7,072.45万元;营业收入为15,042.49万元,扣除后营业收入为13,232.34万元,公司不存在追溯
项 目 | 2020年 | 2019年 | 2018年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 -5,124.83 | -6,843.03 | 643.3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万元) | -7,072.45 | -7,370.75 | 194.73 |
重述的情形。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40,588.21万元,不存在追溯重述的情形。
(3)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A11556号)。
(4)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表明公司已披露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该年度相关财务指标实际已触及本条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
经自查,截至本回复出具日,公司未收到中国证监会任何行政处罚决定书,不存在2020年度相关财务指标实际已触及本条第(一)项、第(二)项情形。
3.根据《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的通知》(深证上〔2020〕1294号)第四项规定“新规施行前股票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以及已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司,在2020年年度报告披露前,其股票继续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或其他风险警示”。
经自查,公司在新规施行前股票未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以及未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综上所述,公司不存在《股票上市规则( 2020 年修订)》第 13.3 条、第
14.3.1 条和《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2020 年修订)〉的通知》(深证上〔2020〕 1294 号)第四项规定的股票交易应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或者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会计师意见】:
针对上述事项,我们执行的核查程序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第13.3条、第14.3.1条的规定,结合公司目前的经营情况,逐条核查公司是否存在应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或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2.根据《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的通知》(深证上〔2020〕1294号)第四项规定,核查公司是否触及新规退市风险警示或其他风险警示,是否触及原规则暂停上市标准。
我们阅读了上述公司说明,我们认为这些信息与我们执行 2020 年财务报告审计时获得的信息没有重大不一致。基于实施的审计程序,未发现公司的股票存在应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或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5)说明你公司已采取或拟采取的改善持续经营能力的措施及其效果(如有)。
【公司回复】: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采取多措施努力改善持续经营能力包括且不限于:
1. 积极拓展主营业务
(1) 大力开拓市场挖掘开发新客户,公司与 “TCL 智慧工业(惠州)有限
公司”和“康宁汽车玻璃系统(合肥)有限公司”签订合作协议,为其生产磨边后清洗机和全自动超声波清洗机;
(2) 加强与老客户的深入合作,公司已与老客户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蓝思科技”)和捷普科技签订大额订单,截止2021年5月31日具体订单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3)加强原材料采购成本的控制管理,降低产品成本;加大新产品、新技术的研发力度,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能力。
(4)公司努力提高运营效率,加强日常管理,严格控制公司的各项费用支出,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全面有效地控制公司经营和管控风险,提升经营效率及盈利能力。此外,公司严格进行员工岗位的职责考核、培训教育,形成了良性的竞争机制,最大限度地激发员工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通过以上措施,公司努力提升运营效率,降低成本费用。公司将继续努力,以下游行业的发展为契机,进一步开拓市场,提高公司可持续经营能力和盈利能力。
2.积极寻求业务拓展机会
报告期内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受让弗兰德科技(深圳)有限公司100%股权,
客户名称 | 2020年签订订单金额(不含税) | 2021年签订订单金额(不含税) | 2020年及2021年签订订单金额合计 | 2020年及2021年签订订单已确认收入金额(不含税) | 已确认收入占订单比例 |
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2,925.27 | 723.82 | 3,649.09 | 2,113.37 | 57.91% |
JABIL CIRCUIT SINGAPORE PTE LTD(捷普科技) | 3,656.02 | 5,258.66 | 8,914.68 | 3,095.62 | 34.72% |
由于交易各方未能就正式协议中的交易对价、业绩承诺等核心条款达成一致,公司终止了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不排除公司将继续寻求其他优质业务拓展的机会,增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2、年报显示,你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至第四季度营业收入分别为809.77万元、4,689.31万元、2,283.91万元和7,259.50万元,净利润分别为-933.57万元、1,583.70万元、-1,538.73万元和-4,236.24万元。2020年第四季度营业收入占全年营业收入的48.26%。请年审会计师对下述问题(2)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请你公司:
(1)结合行业特征、经营模式、收入确认时点等,说明你公司经营是否具有季节性,2020年第四季度营业收入占比较高的原因及合理性;【公司回复】:
本公司所处行业属于非标准化定制行业,采用“按单定制生产”的专业配套制造经营模式。产品为非标产品,从签订订单到发货、验收、确认收入周期长短主要取决于产品工艺的复杂性以及客户对于产品验收的时间长短,各季度订单签订情况不均匀,所以公司各季度实现营业收入存在波动,其次2020年年初新冠疫情对相关产品的定制和销售造成一定的影响,至2020年下半年,全国疫情得到了有效的控制,故对公司经营影响减少。综上所述,公司2020年第四季度营业收入占比较高是具有合理性的,公司的经营不具有明显的季节性。公司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收入政策确认收入,2020年各季度营业收入净利润确认及签订订单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第一季度 | 第二季度 | 第三季度 | 第四季度 | 合计 |
营业收入 | 809.77 | 4,689.31 | 2,283.91 | 7,259.50 | 15,042.49 |
占全年收入的比例 | 5.38% | 31.17% | 15.18% | 48.26% | 100.0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933.57 | 1,583.70 | -1,538.73 | -4,236.24 | -5,124.84 |
签订订单金额 | 3,257.57 | 4,865.65 | 4,651.32 | 7,708.31 | 20,482.85 |
占全年订单金额的比例 | 15.90% | 23.75% | 22.71% | 37.63% | 100.00% |
注:本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2)结合期后回款及退货情况(如有),说明你公司是否存在提前确认收入的情形,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
【公司回复】:
1.公司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要求确认收入,即取得客户签章的验收单,客户验收合格的时点确认收入,收入确认谨慎,不存在提前确认收入的情形,相关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
截止2021年5月31日,公司未发生退货的情况,一年以内应收账款期后回款率为44.21%,回款状况良好,回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1年以内 | 1-2年 | 2-3年 | 3-4年 | 4-5年 | 5年以上 | 合计 | |
应收账款余额(不包含个别认定) | 8,818.33 | 2,384.33 | 2,272.24 | 1,605.88 | 2,134.32 | 2,308.92 | 19,524.02 |
期后回款 | 3,899.00 | 369.98 | 552.03 | 267.42 | 82.79 | 9.62 | 5,180.85 |
期后回款占比 | 44.21% | 15.52% | 24.29% | 16.65% | 3.88% | 0.42% | 26.54% |
2.公司已制定了合理的销售与收款控制政策,并有效执行,公司确认收入时点为:
取得客户签章的验收单,客户验收合格,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不存在提前确认收入情形,具体控制如下:
(1)选择客户及签订项目。销售人员会同技术部门、财务部门,与客户做好充分的技术及商务交流,充分了解和考虑客户及项目的具体情况,降低项目实施及账款回收的风险。销售价格及技术与实施方案要及时与主管领导沟通。审批人员应对销售价格、发货、项目实施及收款方式等严格把关。
(2)项目实施。项目实施部门根据销售合同,组织相应部门协同进行项目的实施,包括设计、开发、设备及系统的集成、调试等工作,并跟踪项目的实施进度。
(3)项目实施部门负责跟踪货物运输过程,落实客户收货签收,确保货物的安全发运、及时安装。
(4)项目售后部门负责跟踪货物的验收过程,落实验收单的及时收回,对于保修期内的货物提供保修服务。
(5)建立完整的项目合同台账,由专人管理销售、发货与项目实施各环节的相关记录和凭证,负责销售合同、销售计划、销售发货凭证、货运凭证、销售发票、验收单等文件和凭证的相互核对、登记工作。
(6)财务部按客户设置应收账款明细账,及时登记反映每一客户应收账款余额增减变动情况,在用友财务软件中进行回款核销,保证及时生成应收账款账龄分析表供销售员与客户的日常对账;财务部督促市场部加紧催收货款。
(7)市场部对可能成为坏账的应收账款,报告财务部,由财务部对产生坏账的原因、责任进行审查,提交公司总经理办公室审批。
(8)财务部对注销的坏账进行备查登记,做到账销案存;已注销的坏账又收回时应及时入账,不得形成账外账。综上所述,公司不存在提前确认收入的情形,相关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
【会计师意见】:
针对上述事项,我们执行的核查程序包括但不限于:
1.了解与收入相关的内部控制;
2.以抽样方式检查与收入确认相关的支持性文件,包括合同、订单、验收单、运输单据、回款单据等;
3.在抽样的基础上,向主要客户函证本期收入及应收账款余额;
4.就资产负债表前后记录的交易,选取样本,核对出库单,发票或结算单等证据,结合应收账款函证,评价收入确认完整性及是否计入恰当的会计期间。我们阅读了上述公司说明,我们认为这些信息与我们执行 2020 年财务报告审计时获得的信息没有重大不一致。基于实施的审计程序,未发现公司存在提前确认收入的情形,未发现相关会计处理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
3、年报显示,报告期内你公司以5,250万元向东莞市黄金屋真空科技有限公司出售部分土地房产及配套设施,出售资产事项为上市公司贡献的净利润占净利润总额的比例为260.05%。请年审会计师对下述问题(1)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请你公司:
(1)说明出售上述土地、厂房及配套设施的具体定价依据及价格公允性;
【公司回复】:
1、本次交易价格是公司在评估价格基础上与多个拟购买方进行竞价谈判后最终确认。
(1)本次出售土地及土地上的两栋厂房的交易作价为4,850万元,相关配套设施400万元。根据天津华夏金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华夏金信评报字
【2020】009号资产评估报告显示,本次出售的土地及土地上的两栋厂房的评估价为2,896.55万元。
(2)交易价格较评估价格偏高,主要由于土地使用权的交易价格偏高。东莞在经过多年新旧动能转换期后,总体经济呈现稳中有进的发展态势,预计东莞2019年地区生产总值同比增长7%。在东莞市投资设厂具有一定的潜力,而东莞市土地使用权具有稀缺性,并且获得土地使用权很多时候需要购买者具有相应的资质。据统计,2016年-2019年东莞市清溪镇工业用地挂牌出让总计16例,平均每年4例。客户以高于评估值的价格购买土地使用权,是从土地使用权的稀缺性考虑,对未来抱以期许或者用于其他特定的用途,同时也存在多方参与竞价导致竞争性溢价的因素。
(3)本次评估机构对标的土地及房产价值分别进行评估测算,房产采用重置成本法评估,土地参照一级市场挂牌交易价格及东莞市基准地价评估,总体属于成本路径的结果。因此二级市场实际交易价格与评估报告结果存在一定的溢价。
(4)本次交易实施前, 公司在中工招商网(www.zhaoshang800.com)查询,东莞市清溪镇的厂房出让报价在3,000元/㎡到4,000元/㎡之间,本次出售两栋厂房面积分别为2,400平方米、7,668.33平方米,共10,068.33平方米,按3,500元/㎡测算,两栋厂房市价为3,523.92万元,高于评估报告中的评估价2,187.75万元。
2、公司与交易对手方东莞市黄金屋真空科技有限公司及其他拟购买方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价格根据市场价格协商确定。
综上,公司与交易对方协商确定标的资产转让价格是在评估报告、双方协商及多方竞价的基础上最终确定的,本次交易定价是合理的、公允的。【会计师意见】:
针对上述事项,我们执行的核查程序包括但不限于:
1.查验公司公告及相关审议文件;
2.查验合同及收款凭证;
3.获取并复核评估报告,评估交易价格的公允性;
4.获取房产交易中心产权信息。
我们阅读了上述公司说明,我们认为这些信息与我们执行 2020 年财务报告审计时获得的信息没有重大不一致。基于实施的审计程序,未发现出售上述土地、
厂房及配套设施的价格不公允。
(2)说明出售上述土地、厂房及配套设施的交易价款支付、资产过户、相关会计处理等的具体情况。
【公司回复】:
1.截至2020年7月1日,东莞市黄金屋真空科技有限公司已按合同条款支付全部价款5,250万元。
2.截至2020年6月28日,东莞市自然资源局已出具新的不动产权证件,证号为:
粤(2020)东莞不动产权第0119690号和粤(2020)东莞不动产权第0119691号两份,完成资产过户。
3.相关会计处理情况如下:
出售价款5,250万元以及长期应付款-未确认融资费用余额186.44万元计入固定资产清理科目贷方,土地、厂房及配套设施净值2,473.83万元、销售相关税金及附加1,085.46万元计入固定资产清理科目借方,固定资产清理贷方差额1,877.15万元计入资产处置收益贷方。
注:
(1)长期应付款的成因:本公司的下属公司东莞液晶、东莞工业分别于2011年5月从东莞乐昌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东莞市千岛金属锡品公司购买了两处土地,并于当月分别取得了编号为:东府国有(2005)第特411-2号和东府国用(2005)第特411-1号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东莞乐昌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向东莞市清溪镇罗马村委会及村民小组购买土地时,签订的土地出让合同约定,自2009年1月1日起至2053年12月,每月向村委会缴纳13,760.00元土地管理费,每十年增长10%。2011年5月,东莞乐昌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将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东莞液晶,并约定,自2011年6月1日起,土地管理费由东莞液晶缴纳。
东莞市千岛金属锡品有限公司向东莞市清溪镇罗马村委会及村民小组购买土地时,签订的土地出让合同约定,2009年1月1日起至2053年12月,每月向村委会缴纳10,240.00元土地管理费,每十年增长10%。2011年5月,东莞市
千岛金属锡品有限公司将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东莞工业,并约定,自2011年6月1日起,土地管理费由东莞工业缴纳。由于两公司在支付土地出让金获取土地使用权后,尚需向东莞市清溪镇罗马村委会及村民小组每年支付的土地管理费,支付期限为42年,实质具有融资租赁性质,故将至2053年12月缴纳的土地管理费按同期银行长期贷款利率折现后与支付的土地出让金一并确认无形资产原值,同时确认长期应付款及未确认融资费用。
(2)根据202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关于出售土地房产及配套设施的议案》,将位于东莞市清溪镇罗马村罗马工业区“东府国用(2005)第特 411-1 号”土地及土地上的两栋厂房转让给东莞市黄金屋真空科技有限公司,根据设备买卖合同约定,自2020年6月1日起,土地管理费由东莞市黄金屋真空科技有限公司承担。
4、你公司于2021年4月15日披露《2020 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将2020年度净利润由盈利500 万元至750 万元修正为亏损5,000 万元至5,500万元,盈亏性质发生变化,且修正金额超过5,000万元。业绩修正原因为你公司转让子公司苏州市和科达超声设备有限公司股权预期利润约5,500-7,500万元未在2020年度实现。
请你公司:
(1)说明你公司转让子公司股权的进展情况,相关协议履行是否出现重大变更的情形,你公司是否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如适用);
【公司回复】:
1.交易概述
2020年11月27日,公司与自然人沈兴生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协议约定和科达作价1.06亿元向沈兴生或其指定第三方出售子公司苏州市和科达超声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超声”)100%股权。
2.交易进展及信息披露情况
(1)2020年11月27日公司召开2020年度第九次临时董事会及2020年度第八次临时监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出售全资子公司股权的议案》,并提交公司2020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披露了《2020年度第九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2020年度第八次临时监事会决议公告》、《关于出售全资子公司股
权的公告》、《独立董事关于出售全资子公司股权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拟股权转让所涉及的苏州市和科达超声设备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2)2020年12月14日,公司召开2020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出售全资子公司股权的议案》并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了《2020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3)2020年12月30日公司发布了《关于出售全资子公司股权的进展公告》,说明了本次交易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完成,公司也按照双方协议约定收到了相应股权转让价款5,406万元。
3.本次交易受让方在受让苏州超声股权后,开始筹划苏州超声土地物业出租事宜并进行原有业务的清理。由于原有业务的关停涉及历史遗留问题;另外,人员处置成本较高,受让方考虑在短时间内无法实现关停苏州超声并出租相关物业的事项。2021年3月开始,受让方与和科达进行多次沟通,提出取消交易、扣减尾款和协助关停等诉求,公司与对手方多次协商,采取派驻人员并协助参与苏州超声原业务经营管理及落实关停事宜等举措以保障该笔交易顺利实施。截止本回函日,公司与交易对手方就继续履行相关协议达成一致,相关协议均在履行中,不存在协议履行出现重大变更的情形。
(2)你公司未在规定时限修正2020年业绩预告的原因,你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是否存在重要缺陷及其依据。
【公司回复】:
1.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并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预沟通,公司于2021年1月1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了《2020年度业绩预告》,并于2021年1月21日发布了《2020年度业绩预告的补充公告》预计公司2020年度净利润为盈利500-750万元。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转让子公司股权已完成工商变更且相关款项也已实际到账5,406万元(即本次股权转让款的51%),依照相关会计准则,我司财务部把公司转让子公司股权预期利润5,500-7,500万元进行了确认处理,截止2021年1月31日我司财务部门及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均认同已发布的业绩预告数据,故公司未发现有需要进行业绩预告更正的必要。
2.2021年3月开始,介于受让方多次向我司提出取消交易、扣减尾款和协助关停等诉求,基于谨慎性原则,年审会计师项目组就是否确认转让子公司股权预期收益与公司进行多轮沟通,并最终确定不确认该笔收益,公司于2021年4月15日公司披露《2020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将2020年度净利润调整为亏损5,000-5,500万元,盈亏性质发生变化,除该笔交易的确认问题,其他财务数据与2021年1月21日发布的《2020年度业绩预告的补充公告》基本一致。
3.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内控制度,并有财务报告编制的专项管理制度,在以往的工作中公司均未发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存在重要缺陷,导致本次触发业绩预告修正的事项发生在规定时限以后,公司在明确相关的会计处理后于2021年4月15日披露《2020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
公司将于近期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制度进行复核,如有必要将进一步修订、完善。
5、报告期内,你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分别变更为益阳市瑞和成控股有限公司、金文明,多名董监高离职,其中前任财务总监庞志刚任职四个月后离职。
请你公司:
(1)说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核心管理层变动对你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公司回复】: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及信息披露情况:
公司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覃有倘先生、龙小明先生、邹明女士(以下统称“转让方”)与益阳市瑞和成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和成”、“受让方”)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根据《股份转让协议》,瑞和成拟受让转让方合法持有的公司29,99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9.99%。其中覃有倘先生拟转让11,477,084股、龙小明先生拟转让10,775,348股、邹明女士拟转让7,737,568股。受让方与转让方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本次权益变动后,瑞和成取得公司的控制权并成为控股股东,金文明先生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覃有倘先生、龙小明先生、邹明女士与瑞和成于2020
年5月29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上述股份协议转让的过户手续,并于2020年6月1日取得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分别于2019年11月29日、2019年12月2日、2019年12月4日、2020年6月2日、2020年8月1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暨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9-079)、《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9-080)、《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关于调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自愿性股份锁定承诺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84)《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份协议转让完成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1)《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更新后)等相关公告。
2.2020年至回函日公司董监高离任情况如下:
人员 | 变动前职务 | 截至回函日职务 |
卢争驰 | 董事长 | 分公司总经理 |
张圣韬 | 副董事长、副总经理 | 分公司副总经理 |
梁海华 | 董事、总经理 | 分公司总经理 |
李德侨 | 监事会主席 | 分公司任职 |
王瑞智 | 监事 | 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
黄铁 | 监事 | 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
陈莞 | 独立董事 | 新聘独董到任后不再担任任何职务 |
钟志芳 | 财务总监 | 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
庞志刚 | 财务总监 | 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
路遥 | 副总经理 | 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
如上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历任董事长卢争驰先生;历任副董事长、副总经理张圣韬先生;历任董事、总经理梁海华先生;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历任监事会主席李德侨先生目前均在公司留任,且主导各主要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公司其他中层生产经营管理人员变动也在正常范围内,未出现大幅、断层式变动,故我们认为公司生产经营状况的变动主要由市场环境变化和公司实际经营需要等综合影响所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核心管理层变动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不大。
(2)你公司财务总监频繁变更对你公司目前的财务管理及相关内部控制有效性是否产生负面影响。
【公司回复】:
1.2020年至回函日公司财务总监变动情况
(1)2020年6月9日,钟志芳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
(2)2020年8月17日,经公司2020年度第五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董事会聘任庞志刚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3)2020年12月29日,庞志刚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
2.2020年至回函日公司其他财务从业人员结构情况
2020年年初公司财务部从业人员18人(不含财务总监),截至回函日公司财务部从业人员16人(不含财务总监)。其中,公司原财务部副部长调任公司内审部部长,公司新聘财务部长一名,其余人员均未发生变动,财务部门人员结构总体稳定。
3.公司财务总监变更对目前的财务管理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影响
(1)公司财务总监离职均系个人原因离职,公司其他主要财务人员未发生重大
变化。
(2)公司设有独立的财务部门,是财务管理的日常职能部门。公司财务制度较完善。财务部下设总账会计、资产会计、销售会计、费用会计、税务会计、成本核算等相关岗位,各岗位职责明确,并参照公司内部财务管理制度执行日常事务。
(3)庞志刚先生离职后,公司财务总监职责暂由我司董事长金文明先生兼任。公司财务部部长负责财务部的具体工作,切实完成各项会计业务并定期向金文明先生汇报相关工作事项。故财务总监变更对公司财务管理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影响不大。
(4)庞志刚先生于2020年12月31日离职,该阶段公司财务工作重心为编制2020年年度报告及2021年一季度财务报告,公司在相关报告披露后积极物色财务总监人选。截至目前,公司已与多位财务总监人选接触,在完成对相关人员的职业操守、职业素养甄别并确定最终拟聘用对象后,公司将尽快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相关聘任事项。
6、年报显示,你公司2020年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占年度销售总额的比例为54.46%,同比上升25.89个百分点。请你公司:
(1)说明客户集中度较上年同期大幅上升的原因及合理性;
【公司回复】:
公司2020年客户集中度较上年同期大幅上升的原因及合理性分析如下:
1.2020年主要客户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所签订的订单共计2247.10万元,其中2027.33万元为2019年第四季度签订,占总签订额的90%。这部分无法在2019年完成,顺延到2020年完工验收确认收入。故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述订单影响销售金额占年度销售总额的比例为21.94%。
2.2020年主要客户JABIL CIRCUIT SINGAPORE PTE LTD固定资产投资需求旺盛,2020年签订订单不含税金额3656.02万元,签订订单额比2019年上升
143.54%,其中本年签订订单在本年确认收入2171.09万元,占本年签单金额的
59.38%。故JABIL CIRCUIT SINGAPORE PTE LTD前述订单影响销售金额占年度销售总额的比例为8.26%。
2019-2020年主要客户销售及签单金额对比如下表:
单位:万元
客户名 | 2019年 | 2020年 | ||||
确认收入额 | 占全年营业收入比 | 签单金额 | 确认收入额 | 占全年营业收入比 | 签单金额 | |
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346.67 | 2.41% | 2247.10 | 3662.65 | 24.35% | 2,925.27 |
JABIL CIRCUIT SINGAPORE PTE LTD | 919.97 | 6.39% | 890.37 | 2204.21 | 14.65% | 3,656.02 |
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361.80 | 2.51% | / | 613.96 | 4.08% | / |
旭硝子株式会社 | 1,218.56 | 8.47% | / | 62.76 | 0.42% | / |
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 741.86 | 5.15% | / | 156.57 | 1.04% | / |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620.13 | 4.31% | / | 408.19 | 2.71% | / |
株式会社TAIYO | 611.50 | 4.25% | / | 18.51 | 0.12% | / |
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0.00 | 0.00% | / | 975.66 | 6.49% | / |
康宁汽车玻璃系统(合肥)有限公司 | 0.00 | 0.00% | / | 735.21 | 4.89% | / |
合计 | 4,820.49 | 33.49% | / | 8,837.72 | 58.75% | / |
全年营业收入 | 14,394.24 | 15,042.49 |
注:表中签单金额为不含税金额
综上,客户集中度较上年同期大幅上升主要系蓝思科技、JABIL项目实际需求
增加所致,具备业务合理性。
(2)说明销售集中度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比是否存在重大差异,你公司是否存在对个别客户重大依赖的情形,如是,请充分提示相关风险;【公司回复】:
公司销售集中度与同行可比公司相比差异不大,未对个别客户形成重大依赖。2020年公司积极开发新客户,其中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康宁汽车玻璃系统(合肥)有限公司在报告期内销售额占公司2020年营收11.38%,降低公司对原有大客户的依赖程度。
公司2020年前五名客户销售金额及占年度销售额比例与同行公司对比如下表:
单位:万元
可比公司 | 前五名客户销售金额 | 年度销售总额 | 前五名客户占年度销售额比例 | 占比同比增减 |
江苏神通 | 39,059.10 | 158,555.17 | 24.63% | 3.81% |
金财互联 | 13,217.95 | 101,147.97 | 13.07% | -3.92% |
雪人股份 | 19,381.33 | 145,837.83 | 13.30% | -1.01% |
华东重机 | 102,250.19 | 763,450.13 | 13.38% | -23.05% |
机器人 | 55,429.74 | 265,963.61 | 20.84% | 0.22% |
佳士科技 | 25,789.61 | 102,026.24 | 25.28% | 4.11% |
隆华科技 | 43,238.95 | 182,418.75 | 23.70% | 8.13% |
兴源环境 | 161,240.91 | 244,868.51 | 65.85% | 26.24% |
本公司 | 8,191.70 | 15,042.49 | 54.46% | 25.89% |
可比公司前五名客户占年度销售额比例范围 | 13.07%-65.85% | |||
本公司前五名客户占年度销售额比例 | 54.46% | |||
可比公司前五名客户占年度销售额比例同比变动范围 | -23.05%-26.24% |
本公司前五名客户占年度销售额比例同比上升 | 25.89% |
(3)说明近三年主要客户是否发生重大变化,如是,请结合你公司业务转型等情况(如有)说明变化原因及趋势。【公司回复】:
公司近三年主要客户基于实际业务开展情况存在一些变化,公司大客户金江水力发电集团有限公司经营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导致原已签定的大额订单暂停执行,原定实施的大额订单取消;公司老客户如富士康科技集团对新设备的采购需求明显减少;阿特斯、钧石能源因水处理板块和电镀板块业务进行战略调整,订单明显减少。同时公司也加大开拓市场力度,努力开发新客户,公司与“TCL 智慧工业(惠州)有限公司”和“康宁汽车玻璃系统(合肥)有限公司”签订合作协议。综合来看,近三年主要客户未发生重大变化。主要客户近三年确认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客户名 | 2018年收入额 | 2019年收入额 | 2020年收入额 |
1 | 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4,621.75 | 346.67 | 3,662.65 |
2 | 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2,658.56 | 361.80 | 613.96 |
3 | 旭硝子株式会社 | 2,214.09 | 1,218.56 | 62.76 |
4 | 阿特斯(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 1,765.64 | 0.49 | 0.00 |
5 | 钧石能源(香港)有限公司 | 1,452.99 | 0.00 | 0.00 |
6 | JABIL CIRCUIT SINGAPORE PTE LTD | 1,332.45 | 919.97 | 2,204.21 |
7 | 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 4.25 | 741.86 | 156.57 |
8 |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2.84 | 620.13 | 408.19 |
9 | 株式会社TAIYO | 576.06 | 611.50 | 18.51 |
10 | 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0.00 | 0.00 | 975.66 |
11 | 康宁汽车玻璃系统(合肥)有限公司 | 0.00 | 0.00 | 735.21 |
12 | 金江水力发电集团有限公司(原名:汉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710.91 | 0.00 | 0.00 |
13 |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 1,081.75 | 313.80 | 395.49 |
14 | 富士康科技集团 | 1,017.48 | 320.00 | 0.00 |
合计 | 17,438.77 | 5,454.79 | 9,233.22 | |
全年营业收入 | 34,465.39 | 14,394.24 | 15,042.49 | |
主要客户占全年收入比例 | 50.60% | 37.90% | 61.38% |
7、年报显示,报告期末你公司应收账款账面原值2.32亿元,已计提坏账准备8,569.18万元,账面价值1.47亿元,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占报告期内营业收入的97.44%,应收账款周转率0.88。报告期末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三年以上账龄的款项占比30.98%。请年审会计师对下述问题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请你公司:
(1)结合主要客户销售政策、结算方式、收入确认时点等,详细说明你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较低的原因及合理性,你公司是否存在放宽信用政策扩大销售的情形;【公司回复】:
1.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较低,主要是由于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大幅下降且长账龄应收账款增加导致,营业收入较2018年下降56.35%,应收账款余额只下降25.36%,且3年以上应收账款余额占比上升22.62%,具体数据如下表:
单位:万元
账龄 | 2020 | 占比 | 2019 | 占比 | 2018 | 占比 |
应收账款余额 | 应收账款余额 | 应收账款余额 | ||||
1年以内 | 8,818.33 | 37.97% | 5,458.36 | 24.21% | 15,238.24 | 48.97% |
1至2年 | 2,384.33 | 10.27% | 7,367.12 | 32.68% | 6,916.05 | 22.22% |
2至3年 | 3,611.91 | 15.55% | 2,601.45 | 11.54% | 4,733.37 | 15.21% |
3年以上 | 8,412.54 | 36.22% | 7,118.04 | 31.57% | 4,232.58 | 13.60% |
应收账款余额小计 | 23,227.11 | 100.00% | 22,544.97 | 100.00% | 31,120.24 | 100.00% |
当年营业收入 | 15,042.49 | 14,394.24 | 34,465.39 | |||
应收账款余额占营业收入比 | 1.54 | 1.57 | 0.90 |
2.营业收入下降、应收账款长账龄增加是由于近年宏观环境整体下行、国际贸易摩擦反复升级、下游客户固定资产投资放缓;个别客户经营出现重大变化;公司订单减少,业绩下滑;部分客户目前自身资金紧张,未能按合同约定期限付款,并有拖延付款的情况等因素综合所致。公司管理层已采取措施加大应收账款的催收力度,提高应收账款的周转率。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在选择客户时注重考虑客户的付款信用和支付能力,择优选择付款能力和付款信用有保障的客户;
(2)在签订合同时,对合同约定的付款进度和方式进行认真评审,将收款风险控制在合同执行前;
(3)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积极组织业务人员分工协作,加强信息跟踪与账款的回收;
(4)实施与账款回收挂钩的营销考核办法。
公司管理层将不断加强应收账款管理,积极缩短应收账款回收周期,避免由此带来的经营风险。
3.公司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确认收入,即取得客户签章的验收单,客户验收合格的时点确认收入,收入确认谨慎,主要客户基本为行业内成熟企业,且与公司已合作多年,销售政策、结算方式未发生变化,主要客户情况如下:
客户名称 | 2020年销售额(万元) | 占公司全部营业收入的比例(%) | 2020年 | 2019年 |
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3,662.65 | 24.35 | 为AAA客户,信用期为180天,合同签署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30%作为预 | 为AAA客户,信用期为180天,合同签署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30%作为预 |
综上所述,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较低是由于营业收入下降且应收账款回款较慢导致,不存在放宽信用政策扩大销售的情形。
【会计师意见】:
针对上述事项,我们执行的核查程序包括但不限于:
1.了解公司信用政策及应收账款管理相关内部控制;
2.以抽样方式检查与收入确认相关的支持性文件,包括合同、订单、验收单、运输单据、回款单据等;
3.在抽样的基础上,向主要客户函证本期收入及应收账款余额;
我们阅读了上述公司说明,我们认为这些信息与我们执行 2020 年财务报告
付款,发货前付合同总额60%,验收后并收到增值税发票付5%,质保金5% | 付款,发货前付合同总额60%,验收后并收到增值税发票付5%,质保金5% | |||
JABIL CIRCUIT SINGAPORE PTE LTD | 2,204.21 | 14.65 | 为AAA客户,信用期为180天,月结90天 /定金30%,70%验收后月结90天 | 为AAA客户,信用期为180天,月结90天/ 定金30%,70%验收后月结90天 |
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975.66 | 6.49 | 为AAA客户,信用期为180天,到货后验收合格收到全额发票付80%,终验收后付15%,质保5% | 为AAA客户,信用期为180天,到货后验收合格收到全额发票付80%,终验收后付15%,质保5% |
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613.96 | 4.08 | 为AAA客户,信用期为180天,到货款支付50%,验收合格收到全额发票后40%,验收合格后一年后支付10% | 为AAA客户,信用期为180天,到货款支付50%,验收合格收到全额发票后40%,验收合格后一年后支付10% |
合 计 | 7,456.48 | 49.57 |
审计时获得的信息没有重大不一致。基于实施的审计程序,未发现应收账款周转率较低存在不合理的情况,未发现存在放宽信用政策扩大销售的情形。
(2)说明你公司应收账款账龄构成情况与同行业公司相比是否存在重大差异;
【公司回复】:
本公司应收账款账龄构成情况与同行业公司相比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三年以上账龄占比较同行业公司大,主要是由于部分客户目前自身资金紧张,未能按合同约定期限付款,并有拖延付款的情况,公司在对客户的情况进行了了解和分析的基础上按照政策计提坏账准备,并已采取相关措施加大催收力度,公司应收账款账龄构成情况与工行业公司相比不存在重大差异,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股票代码 | 股票名称 | 项目 | 1年以内 | 1-2 年 | 2-3 年 | 3年以上 | 合计 |
002438.SZ | 江苏神通 | 应收账款余额 | 52,012.47 | 11,303.78 | 1,899.20 | 2,449.12 | 67,664.57 |
占应收账款余额比例 | 76.87% | 16.71% | 2.81% | 3.62% | 100.00% | ||
002530.SZ | 金财互联 | 应收账款余额 | 18,992.20 | 16,623.69 | 16,899.28 | 5,852.86 | 58,368.02 |
占 | 32.54% | 28.48% | 28.95% | 10.03% | 100.00% |
应收账款余额比例 | |||||||
002639.SZ | 雪人股份 | 应收账款余额 | 42,535.89 | 15,230.94 | 11,546.36 | 7,416.57 | 76,729.76 |
占应收账款余额比例 | 55.44% | 19.85% | 15.05% | 9.67% | 100.00% | ||
002685.SZ | 华东重机 | 应收账款余额 | 61,221.12 | 116,570.43 | 43,388.15 | 7,109.14 | 228,288.85 |
占应收账款余额比例 | 26.82% | 51.06% | 19.01% | 3.11% | 100.00% | ||
300024.SZ | 机器人 | 应收账款余额 | 51,757.77 | 24,556.93 | 4,294.54 | 19,156.67 | 99,765.91 |
占应收账款余额比例 | 51.88% | 24.61% | 4.30% | 19.20% | 100.00% | ||
300193.SZ | 佳士科技 | 应收账款余额 | 12,963.33 | 194.47 | 86.65 | 2,900.56 | 16,145.02 |
占应收账款余额比例 | 80.29% | 1.20% | 0.54% | 17.97% | 100.00% | ||
300263.SZ | 隆华科技 | 应收账款余额 | 65,081.98 | 24,000.66 | 14,554.78 | 17,420.28 | 121,057.70 |
占应收账款余额比例 | 53.76% | 19.83% | 12.02% | 14.39% | 100.00% | ||
300266.SZ | 兴源环境 | 应收账款余 | 50,298.42 | 32,647.16 | 30,811.35 | 25,380.76 | 139,137.69 |
额 | ||||||
占应收账款余额比例 | 36.15% | 23.46% | 22.14% | 18.24% | 100.00% | |
可比公司范围 | 36.15%-80.29% | 1.20%-51.06% | 0.54%-28.95% | 3.11%-19.20% | ||
本公司 | 应收账款余额 | 8,818.33 | 2,384.33 | 3,611.91 | 8,412.54 | 23,227.11 |
占应收账款余额比例 | 37.97% | 10.27% | 15.55% | 36.22% | 100.00% |
数据来源:Wind资讯【会计师意见】:
我们阅读了上述公司说明,我们认为这些信息与我们执行 2020 年财务报告审计时获得的信息没有重大不一致。基于查验相关同行业公司的年报信息,未发现公司应收账款账龄构成情况与同行业公司相比存在重大差异。
(3)说明计提坏账减值损失的具体测算过程,2020年坏账减值损失计提的充分性和合理性。
【公司回复】:
1.公司金融资产减值的测试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和财务担保合同等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
公司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相对变化,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通常逾期超过30日,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除非有确凿证据证明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如果金融工具于资产负债表日的信用风险较低,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金融资产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公司在单项基础上对该金融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2.公司2020年计提坏账减值损失的具体测算过程
公司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是根据具体客户经营情况测算预计信用损失。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是根据应收账款最近三年迁徙率结合同行业计提坏账准备情况进行测算,具体方法如下:
(1)收集2017-2020年按账龄计提应收账款的组合金额
单位:万元
账龄 | 2017年 | 2018年 | 2019年 | 2020年 | ||||
1年以内 | 17,371.14 | A1 | 15,238.24 | B1 | 5,458.36 | C1 | 8,824.07 | D1 |
1至2年 | 7,572.29 | A2 | 6,748.84 | B2 | 6,220.44 | C2 | 2,384.33 | D2 |
2至3年 | 2,000.29 | A3 | 4,708.02 | B3 | 2,250.46 | C3 | 2,272.24 | D3 |
3至4年 | 1,245.77 | A4 | 1,210.34 | B4 | 2,235.39 | C4 | 1,605.88 | D4 |
4至5年 | 573.54 | A5 | 996.58 | B5 | 673.70 | C5 | 2,134.32 | D5 |
5年以上 | 956.69 | A6 | 1,214.80 | B6 | 1,977.81 | C6 | 2,308.92 | D6 |
(2)根据以上组合计算各账龄区间三年平均迁徙率
账龄 | 三年平均迁徙率 | 公式 |
1年以内 | 41.12% | E1=(B2/A1+C2/B1+D2/C1)/3 |
1至2年 | 44.02% | E2=(B3/A2+C3/B2+D3/C2)/3 |
2至3年 | 59.78% | E3=(B4/A3+C4/B3+D4/C3)/3 |
3至4年 | 77.05% | E4=(B5/A4+C5/B4+D5/C4)/3 |
4至5年 | 56.90% | E5=(B6/A5+C6/B5+D6/C5)/3 |
5年以上 | 100.00% | 100.00% |
(3)根据各区间账龄的三年平均迁徙率计算2020年各账龄区间迁徙率
账龄 | 2020年迁徙率 | 公式 |
1年以内 | 4.74% | =E1*E2*E3*E4*E5 |
1至2年 | 11.54% | =E2*E3*E4*E5 |
2至3年 | 26.21% | =E3*E4*E5 |
3至4年 | 43.84% | =E4*E5 |
4至5年 | 56.90% | =E5 |
5年以上 | 100.00% | 100.00% |
(4)根据前瞻性、客户信用期及同行业可比公司计提比例情况,确定最终计提比例如下:
账龄 | 2020年迁徙率 | 最终计提比例 |
信用期内 | 4.74% | 0.01% |
信用期内至1年以内 | 5.00% | |
1至2年 | 11.54% | 10.00% |
2至3年 | 26.21% | 20.00% |
3至4年 | 43.84% | 40.00% |
4至5年 | 56.90% | 80.00% |
5年以上 | 100.00% | 100.00% |
2.公司计提坏账比例与同行业公司不存在重大差异,具体情况如下:
股票代码 | 股票名称 | 1年以内 | 1-2 年 | 2-3 年 | 3-4 年 | 4-5 年 | 5年以上 |
002438.SZ | 江苏神通 | 4.81 | 10 | 20 | 30 | 50 | 100 |
002530.SZ | 金财互联 | 5 | 10 | 50 | 100 | 100 | 100 |
5 | 20 | 30 | 60 | 100 | 100 | ||
002639.SZ | 雪人股份 | 5 | 10 | 20 | 30 | 50 | 100 |
002685.SZ | 华东重机 | 1 | 10 | 30 | 50 | 100 | 100 |
10.61 | 16.71 | 41.48 | 77.71 | 98.14 | 100 |
300024.SZ | 机器人 | 4 | 8 | 15 | 40 | 52 | 100 |
5 | 12 | 25 | 43 | 51 | 100 | ||
300193.SZ | 佳士科技 | 5 | 10 | 20 | 50 | 80 | 100 |
300263.SZ | 隆华科技 | 2.94 | 6.85 | 25.79 | 55.94 | 84.24 | 100 |
3.88 | 9.58 | 17.74 | 46.58 | 53.59 | 100 | ||
2.48 | 19.26 | 48.8 | 100 | 100 | 100 | ||
300266.SZ | 兴源环境 | 未披露具体比例 | |||||
可比公司计提范围 | 1-5 | 8-19 | 15-48 | 30-100 | 50-100 | 100 | |
本公司 | 0.1-5 | 10 | 20 | 40 | 80 | 100 |
数据来源:Wind资讯
综上所述,公司2020 年坏账减值损失计提充分,符合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计提坏账比例与同行业公司不存在重大差异,不存在不合理的情况。
【会计师意见】:
针对上述事项,我们执行的核查程序包括但不限于:
1.了解公司信用政策及应收账款管理相关内部控制;
2.复核管理层对应收账款进行减值测试的相关考虑及客观证据,关注管理层是否充分识别已发生减值的项目;
3.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应收款项坏账准备估计政策进行对比,以评估管理层估计的合理性;
4.评估公司对于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估计方法的合理性;
我们阅读了上述公司说明,我们认为这些信息与我们执行 2020 年财务报告审计时获得的信息没有重大不一致。基于实施的审计程序,未发现2020 年坏账减值损失计提不充分性和不合理的情况。
8、年报显示,你公司所处行业属于非标准化定制行业,行业内企业均采用“按单定制生产”的专业配套制造经营模式。2020年你公司存货账面余额1.45亿元,计提存货跌价准备4,008.68万元,计提金额较上年同期增长41.18%。请你公司说明在以销定产模式下,你公司2020年存货跌价准备计提金额大幅增长的原因和合理性。请年审会计师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公司回复】:
1.公司存货主要分为原材料和在产品,2020年库存总体同比上升13.83%,其中原材料同比上升11.14%,在产品同比上升14.65%,计提跌价损失同比上升41.18%,公司存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0年12月31日 | 2019年12月31日 | 变动率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3,312.30 | 455.46 | 2,856.84 | 2,980.37 | 2,980.37 | 11.14% | -4.14% | ||
在产品 | 11,155.77 | 3,553.22 | 7,602.55 | 9,729.90 | 2,839.44 | 6,890.46 | 14.65% | 25.14% | 10.33% |
合计 | 14,468.07 | 4,008.68 | 10,459.39 | 12,710.27 | 2,839.44 | 9,870.83 | 13.83% | 41.18% | 5.96% |
2.公司存货跌价准备政策:
公司存货可变现净值按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可靠证据为基础,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
(1)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以合同价格作为其可变现净值的计量基础;如果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超出部分的存货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计量基础。用于出售的材料等,以市场价格作为其可变现净值的计量基础。
(2)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
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发现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按单项或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资产负债表日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则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的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3)公司2020年度计提存货跌价损失1,904.46万元,其中:原材料计提455.46万元,在产品计提1,449.00万元,并聘请了上海众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了文号为:沪众评报字(2021)第0110号资产评估报告,计提明细及原因如下:
①由于公司水处理业务及电镀业务最近两年销售收入持续下滑,部分原材料周转较慢,公司对原材料进行清查,并根据准则规定计提了减值准备,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原材料库龄 | 20年计提减值损失金额 | 占20年原材料计提减值损失比例 | 减值率 |
2年以上 | ||||
电镀业务 | 331.88 | 298.70 | 65.58% | 90.00% |
水处理业务 | 179.47 | 156.77 | 34.42% | 87.35% |
合计 | 511.35 | 455.46 | 100.00% | 89.07% |
②公司主要生产非标定制产品,可变现净值按照销售合同对应的产品单个进行计算,由于部分客户经营困难或经营策略变化,导致相关合同继续执行的可能性存在重大疑虑,公司根据准则规定计提了减值准备,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客户名称 | 2020年末存货账面金额 | 20年计提减值损失金额 | 占20年计提减值损失比例 | 2020年存货跌价准备金额 | 减值率 | ||||
1年以内 | 1-2年 | 2-3年 | 3年以上 | 合计 | |||||
金江水力发电集团有限公司 | - | 445.41 | 563.32 | 499.65 | 1,508.39 | 311.38 | 21.49% | 1,448.92 | 96.06% |
华夏易能(南京)新能源有限公司 | - | - | - | 391.29 | 391.29 | 308.17 | 21.27% | 308.17 | 78.76% |
推广机 | 18.15 | 268.31 | 287.04 | 424.22 | 997.71 | 574.70 | 39.66% | 574.70 | 57.60% |
其他 | 5,958.36 | 543.69 | 1,021.52 | 731.63 | 8,255.20 | 254.75 | 17.58% | 1,221.43 | 14.80% |
合计 | 5,976.51 | 1,257.41 | 1,871.88 | 2,046.79 | 11,152.59 | 1,449.00 | 100.00% | 3,553.22 | 31.86% |
金江水力发电集团有限公司(原名:汉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属于汉能集团,2019年10月根据新浪网(网址:finance.sina.com.cn)报道,汉能集团有1万多员工,8000多人欠薪,涉及金额可能达到15亿,公司管理层多次与金江水力发电集团有限公司沟通,催促对方验收,并支付进度款,客户以相关工程停工,合同暂缓执行为由拖延,相关合同继续执行的可能性存在重大疑虑,公司出于谨慎性考虑,2019年计提了减值准备,2020年存货可变现净值持续下降,公司根据评估报告计提减值准备。
公司与华夏易能(南京)新能源有限公司签订的水处理设备销售合同,合同相关产品已基本完工,待客户验收后确认收入,2020年华夏易能(南京)新能源有限公司申请破产,公司认为相关合同继续执行的可能性存在重大疑虑,公司出于谨慎性考虑,根据评估报告计提减值准备。
公司推广机是为开拓市场,获取批量订单,为潜在客户提供产品试用,最终按照客户需求对机器进行调整改装后销售。由于产品技术发展,客户需求变化,2020年公司预计后期改造成本过高,故计划按照部件进行销售,根据评估报告计提减值准备。
综上所述,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结合减值迹象情况,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会计师意见】:
针对上述事项,我们执行的核查程序包括但不限于:
1.了解和科达公司与存货跌价准备相关的内部控制;
2.对和科达公司的存货实施监盘,检查存货的数量及状况,并对周转缓慢的存货进行检查;
3.我们在估值专家的协助下将产品估计售价与最近或期后的实际售价进行比较,并对估值专家的工作进行了评价;
我们阅读了上述公司说明,我们认为这些信息与我们执行 2020 年财务报告审计时获得的信息没有重大不一致。基于实施的审计程序,未发现公司 2020 年存货跌价准备计提金额大幅增长存在不合理的情况。
9、请你公司补充披露:
(1)“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中“收到往来款及其他”5,686.62万元款项性质及形成原因;
【公司回复】:
经核查,公司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中收到往来款及其他5,686.62万元,款项性质及形成原因如下:
(2)“其他应付款”中“往来款”5,406万元款项性质及形成原因;
【公司回复】:
该款项为收到的出售苏州超声股权转让款,但基于谨慎性原则,年审会计师项目组与公司沟通不确认该笔出售子公司股权款的收益。因此该笔股权转让款计入“其他应付款”中。
(3)“合同负债”中“预收货款”4,099.56万元较上年增长228.54%的原因及合理性;
【公司回复】:
1.依据销售政策,公司销售订单一般可以收到一定比例的预收款, 2019年末公司在手订单金额为14,600.49万元(不含税), 2020 年末在手订单为18,845.75万元(不含税),在手订单同比增长4,245.26万元,因此预收款相应增长。
2. 公司预收款包含定金或进度款,2020年度受疫情影响,公司已收到进度款但未完成验收的订单数量增加,导致相应订单的预收比例变高,预收款相应增加。单位:万元
序号 | 客户名 | 合同负债 | 性质 |
1 | 客户一 | 11,215,391.15 | 定金及进度款 |
2 | 客户二 | 4,056,840.79 | 定金及进度款 |
3 | 客户三 | 3,954,424.78 | 定金及进度款 |
4 | 客户四 | 2,371,681.42 | 定金 |
5 | 客户五 | 2,028,469.91 | 定金及进度款 |
6 | 其他客户 | 17,368,818.24 | |
40,995,626.29 |
(4)报告期4个新增诉讼和11个未完结诉讼的具体情况及截至回函日的进展,履行临时信息披露的情况(如适用)。
项目 | 金额(万元) | 款项性质 | 形成原因 |
1 | 5,406.00 | 出售子公司股权款 | 收到的出售苏州超声股权转让款 |
2 | 200.27 | 法院冻结资金解冻 | 客户起诉我司要求冻结部份存款,判决结束后取消冻结 |
3 | 75.00 | 收回投标保证金 | 投标时客户要求支付投标保证金,投标结束后退回 |
4 | 5.35 | 收回其他往来款项 | 收回其他零星代垫款项 |
合计 | 5,686.62 | - | - |
【公司回复】:
2020年度相关新增诉讼、未完结诉讼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
名称 | 序号 | 原告或申请人 | 被告或被申请人 | 案号 | 涉诉金额 | 诉讼进展 |
新增诉讼 | 1 | 东莞水兴高纯新材料有限公司 | 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 (2020)粤0309执保1798号 | 36.73 | 双方已调解结案。 |
2 | 昆山水兴高纯新材料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 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 (2020)粤0309民初6827号 | 58.93 | 双方已调解结案。 | |
3 | 苏州超声设备有限公司 | 常州龙腾光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2019)苏0412民初9462号 | 137.6 | 我司胜诉,截至2021年4月25日,我司已分批收到137.6万元货款。 | |
4 | Certus Automotive Inc. | 深圳市和科达电镀设备有限公司 | (2019)粤0391民初5108号 | 3755.87 | 我司胜诉,法院驳回对方请求。 | |
合计: | 3989.13 | |||||
未完结诉讼 | 1 | 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 新乡市天光科技有限公司 | (2016)豫0702民初2533号 | 36.87 | 我司胜诉,已申请强制执行,但对方公司已无财产可执行,我司将持续跟进寻求解决方案。 |
2 | 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 江苏吉创光电有限公司 | (2018)苏1302破申5号 | 42.94 | 我司已起诉,法院判决我司胜诉,对方已破产,法院移交破产庭处理。 | |
3 | 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 洛阳新兆电子有限公司 | 一审(2016)豫0322民初347号 二审 | 68.00 | 我司胜诉,已申请强制执行,但对方公司已无财产可执行,我司将持续跟进寻求解决方案。 |
(2016)豫03民终2841号 | |||||
4 | 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 湖南中好科技有限公司 | 一审(2016)湘0124民初844号 | 141.47 | 我司胜诉,已申请强制执行,但对方公司已无财产可执行,我司将持续跟进寻求解决方案。 |
5 | 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 浙江金指科技有限公司 | (2015)湖长商破字第5-1号 | 108.00 | 我司胜诉,已申请强制执行,但对方公司已无财产可执行,我司将持续跟进寻求解决方案。 |
6 | 深圳市和科达水处理设备有限公司 | 云南三奇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2014)云民初字第754号,(2015)云执字第110号 | 13.46745 | 我司胜诉,已申请强制执行,对方公司已提交破产清算申请,我司已申报债权。 |
7 | 深圳市和科达水处理设备有限公司 | 中环高科(天津)股份有限公司 | (2016)津0111民初5728号,(2016)津0111执3979号 | 91.66 | 我司胜诉并申请强制执行,对方无财产可供执行,后转入破产清算程序。 |
8 | 深圳市和科达水处理设备有限公司 | 鞍山俊达显示器件有限公司 | (2017)辽0302民初5468号 | 7.252 | 我司胜诉,对方未按照法院判决予以执行,我司已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
9 | 深圳市和科达水处理设备有限公司 | 中电电气(南京)光伏有限公司 | (2017)苏0115民初10503号,(2018 | 99.6075 | 我司胜诉,但对方处于破产重组阶段,我司将积极寻求解决方案。 |
)苏0115执5460号 | ||||||
10 | 深圳市和科达电镀设备有限公司 | Certus Automotive Inc. | (2019)粤0391民初5108号 | 658 | 我司胜诉,对方在国内无可执行财产,我司将积极寻求解决方案。 | |
11 | 深圳市和科达电镀设备有限公司 | 青田永拓金属表面技术处理有限公司 | (2019)浙1121民初1982号 | 91.5 | 已结案,双方同意解除购销合同,对方退还设备,我司退还部分设备款100万元。 | |
合计: | 1358.77 |
经核查,公司过去十二个月内发生未完结诉讼未达到披露标准。
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