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和科(002816)_公司公告_和科达:独立董事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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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科达:独立董事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独立意见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1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及《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客观独立的原则,现对公司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独立董事周铁华先生、独立董事胡开梁先生认为: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审慎核查,我们认为,公司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目前的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公司董事会审议《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时,其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等相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我们同意公司终止重大资产重组。

独立董事陈莞女士在该议案的表决中投了反对票,理由为:对于终止协议中已签字同意的交易对手方占比不明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胡开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周铁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陈 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021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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