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相关标准的说明
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式购买苏州盛熙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永新县嘉恒商务咨询中心(有限合伙)、深圳弗兰德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湖州南浔产融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腾宇祥贸易有限公司、惠州讯威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天津中冀惠诚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盛元行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君润恒惠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幼勖咨询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苏州市历史文化名城发展集团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合肥联讯兴泰汽车产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吴科军合计持有的弗兰德科技(深圳)有限公司100%股权。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于2020年10月26日披露《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
2020-076),股价敏感重大信息公布日为2020年10月26日,其前20个交易日即为2020年9月18日至2020年10月23日。
公司董事会对股价敏感重大信息公布前20个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波动情况进行了自查,和科达股票在停牌前20个交易日期间股价涨跌幅情况,以及同期中小板综指及行业指数的涨跌幅情况入下:
日期 | 和科达股价(元/股) (002186.SZ) | 中小板综指 (399101.SZ) | 深交所-制造业 (399233.SZ) |
2020年9月18日收盘价 | 33.05 | 12,430.74 | 2,644.01 |
2020年10月23日收盘价 | 34.06 | 12,256.62 | 2,623.99 |
期间涨跌幅 | 3.06% | -1.40% | -0.76% |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128号)第五条的相关规定,剔除大盘因素及同行业板块因素后,公司股票在本次股价敏感重大信息公布日前20交易日累计涨跌幅均未超过20%。
因此,公司股票连续停牌前股票价格波动未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规定的相关标准。(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未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相关标准的说明》签章页)
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