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胡开梁)
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认真、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公司召开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公司提交的每项议案,并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的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19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及投票情况
2019年度,本人以谨慎、勤勉的态度,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认真审议各项议案,本人对所表决的事项均投赞成票,没有投反对票和弃权票。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2019年度,本人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 | 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现场出席董事会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次数 | 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 | 缺席董事会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 |
胡开梁 | 9 | 1 | 8 | 0 | 0 | 否 |
2、2019年度,本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3次股东大会,本人未出席。
二、发表独立意见和事前认可意见情况
1、2019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就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情况如下:
序号 | 发表事前认可意见的时间 | 会议名称 | 发表事前认可意见事项 | 意见类型 |
1 | 2019年4月 |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 | 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 | 同意 |
23日 | 次会议 | 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 ||
关于续聘公司2019年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 ||||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9-2021年)分红回报规划》的事前认可意见 | ||||
2 | 2019年5月14日 | 2019年度第三次临时董事会 | 独立董事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 同意 |
3 | 2019年6月27日 | 2019年度第四次临时董事会 | 独立董事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 同意 |
2、2019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就公司相关独立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情况如下:
序号 | 发表独立意见的时间 | 会议名称 | 发表独立意见事项 | 意见类型 |
1 | 2019年3月12日 |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2 | 2019年4月24日 |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 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关于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 ||||
关于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 ||||
关于续聘公司2019年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 ||||
关于公司2018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 ||||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9-2021年)分红回报规划》的独立意见 | ||||
3 | 2019年4月 | 2019年度第二次临 | 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之独立意 | 同意 |
29日 | 时董事会 | 见 | ||
4 | 2019年5月15日 | 2019年度第三次临时董事会 | 独立董事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5 | 2019年6月27日 | 2019年度第四次临时董事会 | 独立董事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6 | 2019年7月11日 |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7 | 2019年8月28日 |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 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 | 同意 |
独立董事关于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之独立意见 | ||||
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之独立意见 | ||||
8 | 2019年12月3日 | 2019年度第五次临时董事会 | 独立董事关于调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自愿性锁定承诺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三、在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19年度,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等机会到公司进行现场考察,着重了解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业务发展、制度建设等相关事项,对公司重大投资、生产、建设项目进行实地调研的情况,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可能产生的影响,关注媒体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掌握公司运行动态,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应尽的职责。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1、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要求,保持独立性,监督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始终勤勉尽职的履行各项职责,出席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认真审核相关议案,监督公司对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并利用自身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努力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
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
2、报告期内,本人积极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及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认真监督和核查董事和高管履行职责的情况,并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对公司经营和发展提出合理化的建议,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
五、 培训和学习情况
本人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一直注重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的学习,积极参加各监管机构组织的相关培训,学习涉及规范公司法人治理和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等的相关法规,不断提高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六、其他情况
1、未提议召开董事会。
2、未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未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
4、经自查,本人仍然符合独立性的规定,本人的候选人声明与承诺事项未发生变化。
七、联系方式
姓名:胡开梁
邮箱:hekedazqb@163.com
以上是本人在2019年度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2020年度,本人将继续本着谨慎、认真、勤勉的原则,将继续加强学习,独立公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自己的专长,为公司董事会决策提供参考建议,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胡开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2020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