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和科(002816)_公司公告_和科达: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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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科达: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4-30

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9年度,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和要求,积极履行监督职责,从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出发,对公司财务以及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有效发挥了监事会职能。现将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如下: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9次会议,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时间会议届次审议议案
2019.2.1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关于换届选举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关于第三届监事会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2019.3.25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关于选举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2019.4.24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关于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关于续聘公司2019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关于提供担保的议案》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9-2021年)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2019.4.292019年度第一次临时监事会《关于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2019.5.152019年度第二次临时监事会《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议案》
逐项审议《关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的议案》
《关于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不构成借壳上市的议案》
《关于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框架协议>及<业绩承诺补偿协议>的议案》
《关于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未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相关标准的议案》
《关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有效性的说明的议案》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相关规定的议案》
《关于本次重组相关主体不存在依据<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十三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议案》
2019.7.11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019.8.28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关于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2019.10.28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关于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019.12.32019年度第三次临时监事会《关于调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自愿性股份锁定承诺的议案》

二、公司规范运作情况

1、公司治理情况

2019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决策程序和公司董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情况进行了严格的监督。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规范运作,决

策程序合法;公司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决议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较为完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董事会能够认真履行股东大会决议,无任何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发生。

2、检查公司财务状况

报告期内,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监事会定期对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财务成果进行了有效的监督、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会计事项的处理、全年报表的编制等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内部控制制度的要求,并不断优化,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管理严格遵循了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未按规定披露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形。

4、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相关事项进行了监督和核查,认为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均遵循市场公允性原则,公平、公正、公开,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5、公司内部控制规范工作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能得到有效地执行,监事会将继续监督公司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内外部环境的变化情况,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强化规范运作意识,加强内部监督机制,促进公司健康长效发展。

6、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证券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制定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及《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等规定,规范了未公开信息的传递、报送、管理和使用,同时持续加大对内幕信息内部流转环节的排查,不断完善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管理,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有效地保护了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

他内幕信息知情人切实遵守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未发生内幕信息泄露,也不存在内幕信息知情人违规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7、监事会对定期报告的审核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真审议了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定期报告,一致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9年度定期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8、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审阅情况及意见

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内部控制体系和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实际情况需求。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活动按照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的规定进行,对生产经营中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内部控制和风险防范作用,切实保障了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具有合理性和有效性。

三、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计划

2020年度,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监督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按照上市公司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认真完成各种专项审核、检查和监督评价活动,并不断加大对董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责,执行决议和遵守法规方面的监督。为了更好地履行监事会的职能,充分发挥监事会的作用,在新的一年里监事会成员将积极参加监管机构及公司组织的有关培训,加强相关的法律法规等知识的学习,从而不断提高履职水平,更好地维护公司和股东的权益,进一步促进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

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0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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