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和科(002816)_公司公告_和科达:关于董事及实际控制人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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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科达:关于董事及实际控制人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11-02

证券代码:002816 证券简称:和科达 公告编号:2019-077

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及实际控制人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特别提示:

持本公司股份697,95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7%)的卢争驰先生计划于2019年11月25日至2020年5月23日以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7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17%)。

持本公司股份697,95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7%)的张圣韬先生计划于11月25日至2020年5月23日以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7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17%)。

持本公司股份8,377,95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8.38%)的邹明女士、持本公司股份12,427,2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12.43%)的覃有倘先生、持本公司股份11,666,475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11.67%)的龙小明先生计划于2019年11月25日至2020年5月23日以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5,5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5.50%)。覃有倘先生、龙小明先生、邹明女士为一致行动人,在任意连续90日内通过交易所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上市公司总股本1%,通过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上市公司总股本2%。其中,邹明女士计划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2,0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2.0%)。覃有倘先生计划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8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1.8%)。龙小明先生计划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7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1.7%)。

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变动事项,将对上述减持数量做相应调整。

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卢争驰先生、张圣韬先生及实际控制人覃有倘先生、龙小明先生、邹明女士的《减持计划书》。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的名称

本次拟减持的股东有卢争驰先生、张圣韬先生、覃有倘先生、龙小明先生、邹明女士。

(二) 股东持有股份的总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姓名持有股数(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卢争驰697,9500.7%
张圣韬697,9500.7%
覃有倘12,427,20012.43%
龙小明11,666,47511.67%
邹明8,377,9508.38%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计划减持股东的持股情况及本次减持情况:

姓名卢争驰张圣韬覃有倘龙小明邹明
职务董事长副董事长、副总经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持有股数(单位:股)697,950697,95012,427,20011,666,4758,377,950
拟减持数量(不超过)(单位:股)170,000170,0001,800,0001,700,0002,000,000
减持数量占总股本比例0.17%0.17%1.80%1.70%2.0%
减持数量占其24.36%24.36%14.48%14.57%23.87%
所持股份比例
减持原因个人融资个人融资个人融资
减持方式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
减持时间区间2019.11.25-2020.5.232019.11.25-2020.5.232019.11.25-2020.5.23
减持价格区间不低于发行价不低于发行价不低于发行价不低于发行价不低于发行价
股份来源首发前持有首发前持有首发前持有首发前持有首发前持有

三、股东股份锁定承诺及履行情况

(1)实际控制人覃有倘 、龙小明、邹明及股东卢争驰、张圣韬承诺:自发行人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所持发行人的股份,也不要求发行人回购本人所持有发行人的股份。

(2)持有发行人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除前述锁定期外,在本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3)实际控制人覃有倘、龙小明、邹明、持有公司股份担任公司董事和高管卢争驰承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2017 年4月25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

(4)实际控制人覃有倘、龙小明、邹明承诺:在上述锁定期满后,可根据需要以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或其他合法的方式转让所持发行人的部分股票。其中,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覃有倘、龙小明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股票数量的15%,邹明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股票数量的25%,且转让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本人在转让所持发行人股票时,将在减持前3个交易日通过发行人公告。

上述所有股东均承诺:如未能履行上述承诺,则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自违约之日起本股东应得的现金分红及薪酬由公司直接用于执行未履行的承诺或用于赔偿因本股东未履行承诺而给上市公司或投资者带来的损失,直至本股东履行承诺或依法弥补完上市公司、投资者的损失为止。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2、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具有不确定性,上述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公司基本面不会发生重大变化。如实际控制人覃有倘先生、龙小明先生、邹明女士所持公司股份变动达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规定的相关情形的,将严格遵守权益披露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1、公司董事卢争驰先生、张圣韬先生及实际控制人覃有倘先生、龙小明先生、邹明女士签署的《减持计划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9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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