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9年8月28日上午10时30分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已于2019年8月18日以电子邮件、电话通讯等方式通知全体监事。
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3名,其中监事黄铁先生以通讯方式参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德侨先生召集与主持,会议的内容以及召集、召开方式、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于同日披露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9年半年度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能够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和要求执行,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违规的情形;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去向合法、合规,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及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依据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发布的 《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70)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19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