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和科(002816)_公司公告_和科达:董事会关于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未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相关标准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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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科达:董事会关于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未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相关标准的说明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5-16

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相关标准的说明

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方式购买高登华、谢云、深圳双诚睿见新材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东莞市微笑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的湖北东田光电材料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于2019年4月29日披露《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

2019-030),股价敏感重大信息公布日为2019年4月29日,其前20个交易日即为2019年3月29日至2019年4月26日。

公司董事会对股价敏感重大信息公布前20个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波动情况进行了自查,和科达股票在停牌前20个交易日期间股价涨跌幅情况,以及同期深证成分指数(399001.SZ)、中小板综合指数(399101.SZ)、证监会通用设备指数

(883131.WI)的涨跌幅情况入下:

日期和科达 收盘价格(元)深证成分指数 收盘点数(点)中小板综合指数 收盘点数(点)证监会通用设备指数 收盘点数(点)
2019/3/2922.609,906.869814.942,301.24
2019/4/2622.189,780.829577.382,272.28
涨跌幅-1.86%-1.27%-2.42%-1.26%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128号)第五条的相关规定,剔除大盘因素及同行业板块因素后,公司股票在本次股价敏感重大信息公布日前20交易日累计涨跌幅均未超过±20%。

因此,公司股票连续停牌前股票价格波动未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规定的相关标准。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未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相关标准的说明》签章页)

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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