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和科(002816)_公司公告_和科达:关于所提供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承诺函(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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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科达:关于所提供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承诺函(二)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5-16

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所提供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承诺函

就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和科达”)拟通过发行股份方式购买高登华、谢云、深圳双诚睿见新材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东莞市微笑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的湖北东田光电材料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事宜(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承诺人作为本次收购的收购方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现承诺人就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郑重承诺如下: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承诺人保证将及时向上市公司提供本次交易的相关信息,并保证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和科达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承诺人声明向参与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所提供的资料均为真实的、原始的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该等资料副本或复印件与其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系准确和完整的,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并无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承诺人保证为本次交易所出具的说明及确认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的,无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4、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之前,将暂停转让承诺人在和科达拥有权益的股份。

5、承诺人在此承诺并保证,若承诺人违反上述任一承诺的内容,承诺人将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后果, 并就该种行为对相关各方造成的损失予以赔偿和承担。(以下无正文)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签名:

年 月 日

覃有倘(签名):龙小明(签名):
邹 明(签名):

上市公司盖章、签名:

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

年 月 日

董事签名:

年 月 日

卢争驰(签名):张圣韬(签名):
梁海华(签名):林心涵(签名):
周铁华(签名):胡开梁(签名):

监事签名:

年 月 日

李德侨(签名):王瑞智(签名):
黄 铁(签名):

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年 月 日

梁海华(签名):张圣韬(签名):
路 遥(签名):王培鹏(签名):
钟志芳(签名):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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