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和科(002816)_公司公告_和科达: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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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科达: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4-25

评价报告第1页

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截止2018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管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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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及所有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社会责任、企业文化、资金活动、采购业务、资产管理、销售业务、研究与开发、工程项目、担保业务、业务外包、财务报告、全面预算、合同管理、内部信息传递、信息系统、关联交易管理、档案管理、子公司管理、内部审计。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包括公司主营的精密清洗设备、表面处理设备及水处理设备的生产与销售,关注信用风险、市场风险、运营风险和战略风险等。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重大缺陷:

①公司董事、监事和高层管理人员滥用职权,发生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等舞弊行为并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和不利影响;②公司因发现以前年度存在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已上报或披露的财务报告;③公司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监督无效;④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且内部控制运行未能发现该错报。

重要缺陷:

①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其严重程度不如重大缺陷;②企业重述已上报或披露的财务报告,以更正由错误导致的严重程度不如重大缺陷的重要错报;③受控制缺陷影响存在、其严重程度不如重大缺陷,但足以引起审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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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关注;④对于编制期末财务报告的过程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一般缺陷:

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2)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缺陷类别定义定量标准
重大缺陷是指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可能导致企业严重偏离控制目标。1.错报≥利润总额的5%
2.错报≥资产总额的2%
3.错报≥营业收入总额的1%
重要缺陷是指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其严重程度和经济后果低于重大缺陷,但仍有可能导致企业偏离控制目标。1.利润总额的3%≤错报<利润总额的5%
2.资产总额的1%≤错报<资产总额的2%
3.营业收入总额的0.5%≤错报<营业收入总额的1%
一般缺陷是指除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缺陷。1.错报<利润总额的3%
2.错报<资产总额的1%
3.错报<营业收入总额的0.5%

2、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重大缺陷:

①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效;②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③违反决策程序导致重大失误;④中高级管理人员和高级技术人员流失严重;⑤内部控制评价的重大缺陷不能得到整改。

重要缺陷:

①公司重要业务制度存在重要缺陷;②违反企业内部规章制度、违反决策程序导致一般性失误;③公司关键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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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内部控制评价的重要缺陷不能得到整改。

一般缺陷:

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2)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缺陷类别定量标准
重大缺陷错报≥500万元
重要缺陷100万元≤错报<500万元
一般缺陷错报<100万元

(三)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2、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四、 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公司无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的说明。

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19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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