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和科(002816)_公司公告_和科达: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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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科达: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3-1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要求,作为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勤勉尽职、独立判断原则,现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意见如下:

一、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1、梁海华先生、王培鹏先生、张圣韬先生、路遥先生、钟志芳女士的提名、聘任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2、经审查公司聘任的梁海华先生、王培鹏先生、张圣韬先生、路遥先生、钟志芳女士的工作履历与工作表现,我们一致认为其符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条件,且王培鹏先生已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职要求。

3、梁海华先生、王培鹏先生、张圣韬先生、路遥先生、钟志芳女士均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最近三年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

经了解,上述人员拥有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具备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和能力,能够胜任相应岗位。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聘任梁海华先生为总经理;聘任王培鹏先生、张圣韬先生、路遥先生为副总经理;聘任钟志芳女士为财务总监;聘任王培鹏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鉴于公司目前暂无合适的证券事务代表人选,王培鹏先生将继续兼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待确定人选后将另行聘任。(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胡开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周铁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019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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