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和科(002816)_公司公告_和科达: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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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科达: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10-24

证券代码:002816 证券简称:和科达 公告编号:2018-052

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重要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影响。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0月23日召开2018年度第三次临时董事会、2018年度第三次临时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为解决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在财务报告编制中的实际问题,规范企业财务报表列报,针对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实施,2018年6月1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根据上述修订要求,公司对相关会计政策内容进行了调整,并按照该文件规定的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适用于尚未执行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编制公司的财务报表。

2、变更前后采用会计政策的变化(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按照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相关规定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

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3、变更日期自公司2018年度第三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之日起执行。

4、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涉及的审批程序2018年10月23日,公司召开的2018年度第三次临时董事会及2018年度第三次临时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相关规定,公司对财务报表相关科目进行列报调整,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相应调整:

1、在资产负债表中新增“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行项目,将资产负债表中原“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项目合并计入该新增的项目;

2、将资产负债表中原“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和“其他应收款”项目合并计入“其他应收款”项目;

3、将资产负债表中原“固定资产清理”和“固定资产”项目合并计入“固定资产”项目;

4、将资产负债表中原“工程物资”和“在建工程”项目合并计入“在建工程”项目;

5、在资产负债表中新增“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行项目,将资产负债表中原“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项目合并计入该新增的项目;

6、将资产负债表中原“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和“其他应付款”项目合并计入“其他应付款”项目;

7、将资产负债表中原“专项应付款”和“长期应付款”项目合并计入“长期应付款”项目;

8、在利润表中新增“研发费用”行项目,将利润表中原计入“管理费用”项目的研发费用单独在该新增的项目中列示;

9、在利润表中“财务费用”项目下新增“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分别反映企业为筹集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等而发生的应予费用化的利息支出和企业确认的利息收入。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对资产负债表及利润表列报项目及其内容做出的调整,不涉及公司业务范围的变化,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相关规定进行的调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监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当期及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认为:经核查,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要求,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

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不会对当期及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影响。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1、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第三次临时董事会决议;

2、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第三次临时监事会决议;

3、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2018年度第三次临时董事会相关事项之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8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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